近日,关于“剩菜剩饭直接喂猪违法”“泔水喂猪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百万”的话题登上热搜,有说法称“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养殖场(含散养户)剩菜剩饭直接喂猪违法,违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百万”,这是真的吗?用剩菜剩饭直接喂猪真的违法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剩菜剩饭直接喂猪是否违法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王灿发表示,

  • 如果是用家庭的剩菜剩饭饲喂自己家里养的几头猪,而不是专门养猪场的猪,是不违法的

  • 如果是畜禽养殖场对厨余垃圾不经无害化处理,直接饲喂所养的猪鸡鸭鹅等畜禽,就是违法的

生态环境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第514条。该条第一款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第二款要求“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所说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包括学校、机关、企业等的食堂,从事餐饮服务的宾馆、饭店、个体工商户等。第三款是禁止性条款,即“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这里的义务主体是畜禽养殖场,不包括个人。

“畜禽养殖场”是有一定规模要求并且需要备案的。根据农业农村部2025年6月通过的《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在独立、固定的生产场所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农业农村部第927号公告确立了规模养殖场的认定标准,达到标准的需要备案。

根据法典,如果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处罚是怎么样的?

按照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责任条款和义务条款的对应关系非常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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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是否一律处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林潇潇表示,

  • 在一般情形下,本条的“强制性”责任是责令整改,罚款是执法机关“可以”采取的处罚形式,这意味着执法机关应在必要而非所有情况下进行罚款处罚;

  • 根据法典第1056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因此,罚款并非必然结果。

禁止泔水等未经处理的厨余养殖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量?厨余垃圾属于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禁止未经处理直接饲喂畜禽的主要考虑,是阻断非洲猪瘟等人畜共患病传播途径,防止重金属及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益。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防餐厨废弃物直接流入养殖环节”。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改反映了该项要求,而相关条款也最终被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并实现了相应的优化调整。对于广大养殖户或相关经营主体来说,应该正确认识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的意义和必要性,自觉遵守法律。

来 源:经济日报 中国经济网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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