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程姝雯 发自北京 河北承德隆化老年公寓重大火灾后,全国层面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治理仍在持续进行中。9月3日,南都记者从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近日,2项针对养老机构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由此前的行业标准上升为强制性国标。
这也就意味着,接下来,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人员值班值守、电源火源管理等都必须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来执行和保障。
9月3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已培训43.1万人次,今年底从业人员全覆盖
对于近年来养老机构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的现状,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在发布会现场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介绍,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对各地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实操技能提出明确要求,强化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制度设计。
为提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的意识和技能,今年4月,民政部会同国家消防救援局部署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明确到年底前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达到“会报告火警、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基本要求,截至目前已培训了43.1万人次。今年5月,国家消防救援局、民政部又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班,采取“政策解读、案例警示、理论授课、实操实训”相结合方式,线上、线下共对3.1万名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骨干人员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今年7月,七部门联合印发《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6—2030年)》,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重点督促养老机构等场所落实消防宣传、实操实训和疏散演练等要求,对深化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进一步作出部署。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在发布会现场回答南都N视频记者提问。
张军说,接下来,民政部门将继续推进实操实训任务如期完成。同时,推动养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应急预案,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新入职和在岗人员定期组织考核,切实提升应急能力。
新出台2项强制性国标,养老机构对明火火源、尖锐物品须集中管理
张军还谈到,近期,《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人员值班值守、电源火源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接下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在实操实训中组织养老机构开展对标达标,全面提升软硬件安全水平。
南都记者了解到,这两项新国标,近日已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将于2027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养老机构基本规范》是自2013年5月1日实施以来时隔13年首次调整。新标准覆盖了养老机构设施环境、出入院管理、日常照护、膳食药品、感染防控、应急处置、长效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将此前对建筑选址、护理人员配比、老年人入院评估、食品留样、夜间值守、消防应急等倡导性要求,全部调整为必须达标的硬性条款。这些标准对养老机构运营而言,今后不再是“择优参考”,而是法定合规底线。
最新公布的《养老机构基本规范》显示,养老机构护理员配比的硬性要求为:对于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员与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5;对于中度失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10;对于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15。而结合南都记者此前对养老机构的调查来看,当前有不少养老机构的护理员实际配比远低于此,人员配置有待提高。
此外,新公布的《养老机构基本规范》中,还就消防安全提出了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实操和实战性演练;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供老人使用的明火火源、尖锐物品集中管理;供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应配备安全疏散辅助器材等硬性要求。
而《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则是在2023年11月发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后,首次出台的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文件中清晰划分消防、建筑用房、食品安全、医疗护理、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六大类隐患,明确各类重大安全风险清晰对照清单,为今后养老机构的专项整治、安全回头看、日常督查提供统一执法依据,让隐患判定有据可依、整改销号标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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