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发布声明称,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集团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67号院内4号办公楼(中视云投大厦)7-10层进行租赁、招商、经营、合作等业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该房产可租赁、经营、招商为名义进行的行为均为诈骗行为,涉嫌重大刑事犯罪。该集团对违法行为给集团造成的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绝不姑息,将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我集团的合法权益。
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在声明中强调,郑重敬告各界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言行,如有轻信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言行所产生的经济、财产损失均应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责任。望各方谨慎对待,避免因他人违法行为被诈骗遭受财产损失。
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是我国唯一生产新闻纪录电影的专业厂,其前身是成立于1938年的延安电影团。自1953年建厂起,它就以纪录影片的方式记录着共和国发展的历史进程。1993年划归中央电视台后,由以生产新闻纪录电影为主,转向以制作电视节目、译制片、纪录影片、影视剧并存的影视结合的生产模式,成为“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2010年,与北京科学电影制片厂共同组成新影集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