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丈夫与第三者做试管婴儿”案中的妻子朱女士处获悉,她此前向江苏无锡公安、法院提交的其丈夫涉嫌重婚罪情况收到最新反馈。

朱女士提供的材料显示,公安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对其提出控告的重婚案,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显示朱女士曾提交刑事自诉材料,请求依法追究其丈夫与第三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法院认为,经通知补正后仍未提供存在重婚犯罪行为的证据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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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

朱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8月31日,她收到了这两份文件。在提出控告后,她曾提交丈夫与第三者做试管婴儿及使用假结婚证的证据,但据其了解,胚胎案情况未被视作涉嫌重婚的证据,控告情况被认为缺乏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居住于某一居所的证据,尤其是双方在固定居所居住的证据。她称,尽管丈夫一周内近半时间不在家,或与第三者在外地旅游出行,但在证据固定上有困难,也不属于固定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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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她称,9月3日,就不予受理的刑事裁定书,她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据此前报道,朱女士回忆,2025年,她发现丈夫与其他女子使用伪造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接受治疗,进行辅助生殖,已形成胚胎,尚未进行移植。朱女士向医院反映情况,医院方面表态将封存胚胎。朱女士希望医院销毁胚胎,曾向卫健委反映,卫健委答复称无相应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等。

朱女士随后起诉了丈夫、第三者与医院。公开信息显示,该案案由为人格权。7月30日上午,该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起诉书显示,朱女士请求判令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判令第三者公开赔礼道歉,判令丈夫承担诉讼费用等。

7月30日上午,在参加庭审前,朱女士称收到法院传票,系其丈夫起诉离婚。朱女士说,在胚胎销毁前,她不会同意离婚,以避免胚胎被启动,“如果胚胎销毁了,这个婚是肯定要离的。我还没有大度到能够重新跟这样的一个人继续生活。”此后该离婚案一度延期庭审,直至撤诉。

8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朱女士向无锡有关方面反映其丈夫涉嫌重婚罪情况,她向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材料,亦向南禅寺派出所反映情况。

据悉,朱女士丈夫、第三者此前因使用伪造的证件已被行政拘留五日。8月4日,朱女士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希望就伪造结婚证相关情况追究刑责。该申请后被受理。

8月5日,朱女士丈夫曾表示胚胎已销毁,但朱女士称未收到任何通知。8月13日,朱女士告诉记者,她收到民事裁定书,显示其丈夫已撤销离婚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张静

编辑张寻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