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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截图
日前,德宏州盈江县政协原四级调研员余星达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盈江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盈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盈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星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盈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余星达利用担任盈江县昔马镇党委书记、原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审批、项目资金扶持申报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冬梅
主编: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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