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慈善公益行业呈现结构性收缩特征,基金会总体数量、本土企业基金会数量及公益资金供给规模持续回落,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国内公益资源供给缺口逐步凸显。与此同时,我国在华外资企业存量规模庞大,但外资企业基金会注册数量长期处于低位,二者形成显著的结构性错配。当前在华外资企业基金会仅存21家,与53万家在华外资企业的市场体量严重失衡,其核心诱因在于外资基金会准入规制的制度性壁垒。本文系统阐释放宽外资基金会注册限制、优化准入规制的现实意义,并基于“宽准入、严监管”的治理逻辑,提出规制优化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外资企业基金会;准入规制;公益治理;
01
研究背景
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经过数十年规模化快速发展,已从增量扩张阶段迈入存量提质、结构调整的新阶段。行业宏观数据显示,国内基金会总体数量持续下滑,本土企业基金会作为公益供给的重要主体,设立意愿、存量规模与年度公益投入均呈现收缩态势。经济下行周期下,市场主体经营压力攀升,社会公益捐赠增量不足、存量萎缩,公益行业普遍面临资金供给不足、主体结构单一、项目创新能力薄弱等发展困境,本土公益供给体系的承载力与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在国内公益资源承压收缩的同时,我国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外资企业已深度嵌入国民经济体系,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主体。截至目前,全国在华外资企业数量超53万家,覆盖高端制造、现代服务、生物医药、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具备稳定的资金储备、成熟的社会责任体系与专业化的公益运作能力,是我国公益事业潜在的增量资源主体。但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国合规登记运营的外资企业基金会仅21家,外资公益主体供给与市场主体规模存在极端结构性失衡,大量外资公益资源处于闲置、碎片化运作状态,未能有效纳入我国现代公益治理体系。
02
当前中国公益行业发展的结构性收缩现状
(一)基金会总体规模持续回落
我国公益行业告别高速增长周期后,进入提质减量的结构性调整阶段。近年来,全国基金会登记总量持续下滑,大量中小型基金会、活跃度不足的社会组织逐步退出市场。行业清理整顿常态化推进,部分机构因合规体系不完善、年度运营不达标、公益支出不足、长期无实质项目运作等问题被注销或撤销,行业整体从“重数量、重规模”转向“重质量、重效能”,存量洗牌特征显著。
(二)本土企业基金会发展动能衰减
企业基金会是我国慈善公益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地公益项目、补充公共服务短板的关键载体。但在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盈利波动的背景下,本土企业基金会发展面临显著困境。一方面,企业新设基金会的意愿持续走低,新增主体数量逐年减少;另一方面,存量企业基金会运营活跃度下降,部分机构存在项目单一、资金匮乏、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可持续运营能力弱化。整体而言,本土企业基金会的公益供给能力持续收缩,难以完全覆盖社会多元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需求。
(三)社会公益资金供给整体承压
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社会公益捐赠规模,企业端公益投入趋于审慎,个人捐赠增量有限,行业整体公益资金供给增速放缓、存量收缩。传统依赖本土企业、政府兜底的公益供给模式弊端凸显,供给主体单一、资源增量不足、创新动力匮乏等问题日益突出,公益行业亟需引入多元化市场主体与增量资源,破解发展瓶颈。
03
在华外资企业基金会发展的结构性错配与制度困境
(一)主体规模的极端错配
经过长期对外开放发展,53万家在华外资企业深度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备常态化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建设的意愿与能力。多数跨国外资企业建立了成熟的全球ESG体系、公益项目运作机制与合规管理体系,公益运作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较高。但从登记数据来看,全国外资企业基金会仅21家,在全国企业基金会中占比极低,多年来增量增长近乎停滞。2022年17家,2024年20家,2026年6月30日21家。庞大的外资市场主体体量与稀缺的外资公益法人主体形成鲜明反差,造成优质公益资源的长期闲置与浪费。
(二)准入规制的制度性壁垒
造成外资基金会数量稀缺的核心成因,并非外资企业公益意愿不足,而是长期存在的差异化准入规制壁垒。相较于本土企业设立基金会,外资企业申请设立基金会面临更为严苛的审核标准与制度约束,在理事会成员任职资质、境内从业年限、法人主体审核、审批流程等方面存在特殊限制性要求,准入门槛更高、审批周期更长、落地不确定性更强。严格的差异化规制政策,导致大量有资金、有能力、有经验的外资企业无法通过合法合规的独立法人主体开展公益活动。
(三)碎片化参与模式的实践弊端
在独立基金会注册受阻的情况下,在华外资企业只能通过专项基金、第三方机构合作、单次临时捐助等碎片化方式参与国内公益事业,形成诸多实践困境。其一,公益运作短期化、碎片化,缺乏长期战略规划,难以开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公共卫生、教育帮扶等长期性、系统性公益项目,公益效能难以充分释放。其二公益经验难以本土化转化,外资企业成熟的ESG治理、项目管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体系无法通过常态化载体落地推广。
04
在华外资企业基金会规制优化的实施路径
外资基金会准入优化并非无底线放开,而是坚持宽准入、严监管、重合规的精细化治理原则,在激活资源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实现开放与规范的有机统一。
(一)适度简化准入注册流程,破除制度性壁垒
立足公平准入原则,统一内外资企业基金会设立的基础性标准,降低优质外资企业设立基金会的制度成本,为外资公益主体规范化落地提供制度支撑。
(二)构建全流程常态化监管体系,防范合规风险
建立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管机制,明确外资企业基金会的业务边界、资金用途、运营规范与责任底线。严格限定其公益业务范围;强化年度检查、专项审计与动态评级机制,对运营不规范、公益效能低下的机构依法整改、清理退出,保障外资基金会合规有序发展。
要求其定期公开捐赠来源、项目运作、资金使用、年度审计等核心信息,接受政府监管与社会公众监督。
(三)引导本土化深耕,融入国内公益发展大局
通过政策引导与行业对接,推动外资基金会立足中国国情,聚焦乡村振兴、基础教育、生态环保、弱势群体帮扶、应急公益等重点领域,开展本土化、长效化、专业化公益项目。鼓励外资基金会与本土公益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实现公益经验本土化转化,助力我国公益生态多元化、高质量发展。
05
结论
当前我国公益行业正处于结构性收缩的关键调整期,本土公益资源供给不足、主体结构单一、专业能力薄弱等问题日益凸显,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瓶颈。与此同时,53万家在华外资企业与21家外资企业基金会的极端数量错配,反映出我国外资公益资源利用不足、准入规制存在制度梗阻的现实问题。长期的差异化准入限制,不仅造成优质公益资源闲置,制约公益行业专业化升级,也与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导向不相适配。
适度优化在华外资企业基金会准入规制,破除制度壁垒,坚持宽准入、严监管的治理逻辑,能够有效盘活增量公益资源、优化公益主体结构、提升行业专业水平,同时进一步优化外商营商环境、深化对外开放、推动外资深度本土化融入。未来,应持续推进公益领域制度创新,构建内外协同、规范透明、多元共生的现代公益治理体系,让外资公益力量成为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对外开放格局升级的重要助力。
作者:王忠平 | 北京林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ESG研究中心主任,和众泽益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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