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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中乱港分子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和何韵诗,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指他们在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作为“612 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团干事,没有在指明时限内为基金注册。5人均为基金的信托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并遭判罚款。5名反中乱港分子就定罪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3日)颁发判辞,正式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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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湾区之声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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