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届“浦法新枫·大城善治”司法研讨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指导,浦东法院主办。会议聚焦“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及多元解纷机制”“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路径”两个主题开展交流研讨,现将会议研讨情况综述如下:
主题发言
诸暨市人民法院店口人民法庭庭长周佳艳从基层治理角度切入分享四点做法,一是通过司法力量嵌入综治中心,让法官、调解员面对面办公,法庭、派出所、综治中心三室联动,将各法庭每日收结案情况编入社会治理中心日报,让法院数据为基层治理“画像”,把司法专业力量输送到治理一线;二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依托示范裁判、行业示范文本、共享法庭实现纠纷源头预防;三是将执行工作融入治理体系,依靠多方协同、实质化解、分类精准执行守好矛盾化解最后一环;四是践行群众路线,深耕行业治理,出台行业规范指引,调动乡贤、行业协会等社会自治力量参与解纷,推动司法裁判规则反哺行业发展,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发源地实践经验。
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人民法庭庭长朱教莉立足由农村法庭转型为城市法庭的实际,提出实践路径。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七彩红花”党建品牌、“法院联社区,法官进网格”党建项目、“四联四治”党建共建共治模式等为抓手,推动司法力量下沉基层。二是依托法官工作室,构建“法官+调解员+网格员”多元联动调解体系,针对新城建设高发的建设工程、房屋买卖、商铺租赁等纠纷,联动多方搭建共建共治平台;针对邻里漏水、家装纠纷等民生难题,引入第三方技术勘验机制低成本化解民生纠纷;针对辖区产业、社区高发纠纷,打造“党建+社区+行业”红色治理模式,精准破解社区治理痛点。三是运用“类案调解+示范诉讼”处置批量群体性纠纷,发挥专业审判的规则示范效应。四是开展多维度普法、完善适老化诉讼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为城市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实践借鉴。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明珠人民法庭副庭长马晋超围绕产业法庭建设分享了三点经验。一是摸透辖区产业特点,明确法庭职能定位,聚焦产业发展的职责与使命来推动法庭建设。二是构建多元共治解纷体系。以党建品牌为引领,与社区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在各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把司法力量嵌入基层矛盾化解体系;组建由退休政法干警、社区干部、执业律师等组成的调解员队伍,设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专业调解室;与工会、仲裁委、派出所、社区签订双向预警协作协议,建立矛盾隐患通报机制;聚焦高发纠纷发布司法建议,编写企业法律指引、开展以案释法,做好前端风险预防;优化智慧诉讼服务,运用“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处置群体性纠纷。三是落实企业走访、重点企业专项服务、诉仲协同机制,全周期护航辖区产业发展,为开发区类型法庭服务新质生产力、开展基层治理提供实践参考。
奉贤区人民法院奉城人民法庭庭长张慧就大城远郊法庭建设分享三方面做法:一是以党建带队建,构建干警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体系,建立结对帮带机制,打造“支部进村居”“家门口的工作站”机制,下沉基层服务群众。二是以机制促善治,织密基层治理网络。构建“调解+司法确认+保险赔付”一站式道交事故涉保纠纷闭环处置机制,缩短道交纠纷处置周期;深化“个案孵化、类案培育、范式转化”三合一工作机制,发挥“一案示范、全域规范”治理效能;应用“万人成讼率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现诉讼风险动态监测,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等方式开出良方。三是以协同聚合力,放大基层治理效能。建立“纠纷分流、四方会商、协同化解、类案提炼”的“三所一庭”工作机制,双向设立工作室,结对开展无讼村创建;创新巡回审判加普法宣讲模式,把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精准指导村居修订村规民约,全面提升基层自治解纷能力。
浦东法院惠南人民法庭庭长陈梁就系统性推进枫桥式法庭建设、统筹办案质效与基层诉源治理提出探索路径。一是打造一个品牌矩阵,搭建系统化治理体系。如惠南法庭惠“枫”和畅品牌现有“行为能力认定与监护人指定”案件巡回审判的“惠枫助残,暖心上门”项目、提高审判效率的“双向脉动式”繁简分流新机制;快速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雨后彩虹”项目;提升村居干部调解能力,助力乡镇综治中心赋能建设的“法润乡邻”项目,以品牌项目为抓手助力系统性治理。二是创新融合,打造接力解纷机制。通过构建“调解员调解+法官指导+指导法官兜底裁判”的调审机制,实现工作任务在法官端和调解员端的快速流动。三是赋能基层,强化前端治理。为村居干部提供为期三个月的驻庭培训平台,通过“业务轮训+专人带教+回村居实战指导”模式提升村居干部解纷能力。
专家点评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指出,推进人民法庭建设首先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键在于坚持群众路线,在基层社会形成共识、共同发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针对当前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涌入诉讼渠道、基层司法力量不足的现状,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应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从“以当事人为中心”转向“以人民为中心”,司法工作对象不能仅局限于案件当事人,更应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夯实人民法庭建设的群众基础,消除司法工作盲区,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强化法官职业保障,高度重视法官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及职业保障,强化基层综治中心和人民法庭高效互动,提高法官工作质效;三是深挖本土调解品牌,在夯实审判基础能力的同时,系统梳理并深入研究各地特色化调解模式,结合城市化背景下矛盾纠纷类型化变迁,大力推进调解工作现代化;四是持续强化人民法庭协同治理能力,主动争取乡镇街道党政支持,发挥村社基层群众自治能力,积极推进行业治理,全力凝聚整合多元解纷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主题发言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乌衣人民法庭庭长孙小庆以乌衣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路径为例,分享三点思考。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抓实党建主阵地,在法庭内建成滁州法院首个“党性教育馆”、党建有声图书馆,定期开展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沉浸式”坚定信仰、滋养初心。抓实党建联盟,与辖区乡村党支部结对共建,组建蔚然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和法律宣讲。抓实党建新载体,设立“每日一习话”以及“习语润心”专栏,组织法官沙龙和法官故事会,激励党员干警主动担当作为。二是以机制创新赋能源头解纷。设立诉服一体化办理中心,加强诉前指引和执前督促,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处纠纷;打造毗邻区共享法庭,突破行政区划壁垒,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拓展“法院+”模式,多维度做好矛盾源头预防化解。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新高地”,联合党委、政府,打造滁州市首个营商环境巡回法庭;加强与工会、人社等部门联动,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立乡镇商会调解工作组,实施知产“三合一”审判机制,全维度护航辖区产业发展,为省际交界地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提供实践参考。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汤山人民法庭庭长王加骥从调处平台、专业力量、乡土文化三个维度讲述了汤山法庭从单纯办案向“办案+治理+服务”综合履职转型,精准赋能基层治理的实践路径。一是调处平台赋能,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每月组织街道政法部门负责人、村社民调主任参加例会,会商研判矛盾纠纷发展态势。每季度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政法部门发布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梳理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建议。设置《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通讯录》,建立“法庭+街道”“法官+村社+网格”对接网络,推动多发性、群体性纠纷源头预防、联合化解。二是专业力量赋能,激活多元解纷“动力源”。联合综治办、司法所常态化开展调解员、网格员法治业务培训,培育人民调解队伍。深度参与制定综治中心运行规则,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会商联调”模式,实现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资源深度融合。打造“公共治理空间”,整合微法庭、警务站、人民调解工作室、社区书记工作室,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三是乡土文化赋能,织密社会稳定“防护网”。建设法院首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展示馆,将法治宣传、价值引导与纠纷化解有机结合。全面挖掘汤山本土“和合”历史文化资源,指导村社修订村规民约。发挥典型案例与新媒体的司法引领作用,为兼具文旅、科创属性地区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提供实践参考。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庭长梁晓立足辖区金融产业特色,讲述了“专业化审判、市场化调解、智能化赋能、协同化治理”金融司法新路径。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梧桐树”党建品牌,组建金融复合型审判团队;推出“金融一件事”全流程司法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强化属地联动,服务属地街道产业招引工作,参与编制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指引,联合打造“凤凰法治”金融产业社区,出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司法服务精准嵌入区域发展大局。二是引入市场化专业调解组织建成金融解纷中心,依托“凤凰金融智审”数字化应用、电子督促程序提升批量案件办理效率;运用示范调解、示范判决实现类案批量化解。三是搭建“司法+行业+网点”三位一体工作矩阵,推动“行业纠纷行业解”。面向金融消费者开展普法与诉讼风险评估,通过座谈交流、司法数据平台、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开展行业风险预警,实现“治理一区、辐射全省”,为金融特色法庭开展枫桥式法庭建设、推进金融领域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实践样本。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黄埭人民法庭庭长唐灿依托冯梦龙传统“无讼”文化传承,讲述了一条党建引领、文化赋能、多元共治、淬炼队伍的人民法庭建设之路。一是以文化铸品牌,将传统文化基因转化为现代治理资源,如在调解工作中活用冯梦龙“芦花鸡案”“犀溪断牛案”等经典判例中的调处智慧,做到以和为贵、定分止争。二是打造多元解纷同心圆。强化党委、政府联动,定期梳理纠纷成讼情况并通报党委、政府,实现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打造“银发解纷”队伍,将退休老法官、执业律师的专业优势,与退休老干部“人熟地熟事熟”的乡土优势相结合,形成联动化解复杂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创建无讼村社,设立法官驿站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纠纷化解等工作,共同打造党员议事、村民评事、律师询事、法官断事“四事”工作法。三是淬炼队伍,以政治忠诚、业务本领、质效提升、纪律作风为抓手锻造精兵,为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队伍支撑。
崇明区人民法院陈家镇人民法庭庭长王彪表示陈家镇法庭立足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时代定位,走出了一条以司法为民为主线、以环资审判为特色、以多元共治为依托的发展路径。一是建立镇、村片区管理、点对点联络机制,定制普法菜单,定期上门开展法律咨询、现场调解、法治宣传和巡回审判;建立村居书记微信联络群,赋能无讼村居建设。二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辖区各镇签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协作机制》,搭建“村居乡镇法庭”三级化解网络,依托线上平台落实综治中心轮驻,用好 “三所一庭” 联动机制凝聚基层解纷力量。三是推动环资审判与枫桥式法庭创建深度融合,设立生态领域法官工作室,签订跨区域司法协同共识,共建生态司法协同智慧平台,建设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搭建专家库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四是创新推行“巡回审判+庭后普法”,开展方言普法、围坐话法等沉浸式宣传,把巡回审判作为察民情、汇民智的实践载体,为生态特色法庭统筹主责主业、基层治理与生态司法保护提供实践借鉴。
浦东法院陆家嘴人民法庭庭长韩伶介绍了法庭深耕“陆家嘴楼宇法官工作室”建设的实践经验,针对商圈、会展、楼宇分别设立特色工作室,配套建立“红黄绿”三色纠纷分级预警处置、双向预警通报、“诉前审查+加速确认”等机制,依托楼宇自治平台探索多元共治路径,总结形成“精准识别、个案示范、协同联动、数智赋能”的“四维度”工作法,运用示范裁判、司法建议、《区域纠纷画像报告》实现全链条治理,为超大城市核心城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专家点评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立足时代发展背景,剖析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在理念革新、纠纷迭代、政策转型、群众诉求、数智赋能等方面面临的多重深刻变化,他指出法庭建设一要厘清职能定位,加强与地方党委沟通对接,善用综治中心平台,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二要优化适配法庭实际的绩效考评机制,拓宽干警知识储备,兼顾法律专业与社会学、心理学等综合能力培养;三要在实质化解纠纷中坚守法律底线,做到刚柔并济;四要充分释放数字化改革效能,深挖提炼司法实践背后的精神内核与治理价值,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总结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作会议总结发言。他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并不是简单的牌子授予,而是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方法传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全过程,审判工作要有效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人民司法要主动向前延伸,把矛盾实质化解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有机结合,把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力量通过司法工作有机动员整合,形成社会治理合力。要立足社会视角审视司法实践、打造司法品牌,把司法工作主动融入社会建设中去,积极争取社区、社会、党委、政府的支持,实现法治建设与社会建设的良性互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刘静作总结讲话。她表示本次研讨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会议体现做好法庭工作的四个发力点:一是主动争取党委政法委领导支持,聚焦融合推进基层治理;二是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找准长三角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切入点;三是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开门谋划人民法庭建设;四是深化校地协同,推动理论研究与法庭实践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希望各家法庭持续探索创新,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提供可复制的示范经验。
本次研讨会上,来自乡村、城镇、经开区、金融核心区、生态保护区等不同场域的人民法庭,分别展示党建引领、文化赋能、产业护航、数字智治、生态保护等多元实践样本。与会专家从理论层面剖析现实困境,厘清职能边界,提出优化路径。会议充分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的丰富形态,为全国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大量可借鉴的实践样本与理论思考。
线索提供丨民事审判庭
会议整理丨王晓翔、李显超、李佳倩
本版摄影丨董雪皓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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