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机关司局”页面近日更新,披露了国防动员综合司的简称及具体职责。这是该司相关信息首次对外公开。

新司职责明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官网信息显示,国防动员综合司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职责,同时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该司致辞中提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持续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不断提升国防动员支撑保障能力。”

法律依据与职能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全国国防动员工作职能。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定的事项,由其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订国家国防动员规划,其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部署拟订本行业、本领域国防动员相关规划。同时,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还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国防动员总体实施预案,成员单位则编制相应的专项实施预案。

从职责划分来看,新设的国防动员综合司将承担起跨部门协调与规划落实的关键角色。随着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在2026年正式施行,该司的具体工作如何展开,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