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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提示

各位领取社保待遇人员:

为确保您按时足额领取待遇,请务必提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认证即将超期人员:2025年11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25年当年办理退休人员);2026年5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工亡遗属待遇18周岁以下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及工伤伤残待遇人员;2026年8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工亡遗属待遇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人员,请务必于2026年10月5日前完成认证(以认证数据录入系统时间为准)。未完成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停发待遇。重新完成认证后,两个月内重新发放待遇。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未满18周岁企业职工遗属,工伤伤残待遇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年满18周岁(含)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人员和工伤保险遗属人员认证周期为3个月。一个认证周期内可以多次认证,以最后认证日期为准。

具体认证方式如下:

方式一:“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自主认证或他人代为认证。

方式二:使用“电子社保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自主认证。

方式三: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方式四:因病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家属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认证。

特别提醒:请您在认证时留下手机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朝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