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台冒出明火的时候,深圳的张女士的第一反应就是拨打119。接警员在电话里让她不要挂断,然后发来一个链接,说可以方便消防员远程判断火情,让她把现场视频上传上去。张女士点击了那个链接之后,并没有出现消防页面,而是出现了一个浏览器开屏广告。她想关闭,但是手一抖点偏了,整个浏览器窗口都被直接划没了。于是她只能再点开短信里的链接,又是一轮广告,这次终于找到了跳过键,才进入了上传页面。前后一共耽误了1-2分钟。但是她之前已经有一个邻居先报警了,所以消防车两分钟之内就到了,火没有烧起来。羊城晚报报道此事之后,网友们大多都说了同一个问题:如果没有人先报警的话,这一分钟会损失掉吗?
先说明一个事情。接警员发链接、让报警人上传现场视频来辅助研判,这是近几年来很多城市的消防部门都在推行的做法,可以帮消防指挥中心提前判断火情等级、调派警力,初衷是为了提速,并不是添乱。出现问题的是这个流程之外加入的一层,并不是这个流程本身。
张女士点击的链接是用手机默认浏览器打开的,并不是消防部门自己开发的专用客户端。国产手机厂商的系统浏览器中都有一套叫做快应用的机制,和系统权限紧密相连。根据长期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技术人员分析,在用户打开网页的时候,广告就会直接调用快应用接口来弹出开屏页面,而这个过程和被打开的网页内容没有任何关系,不管用户点击的是购物页面、资讯页面还是消防局的视频上传页面,广告都会按照自己的节奏弹出来。
半个月前,在安徽黄山有一位大爷想用手机拍摄鱼灯表演,短短半分钟之内就跳出近20条广告,真正的退出键藏在犄角旮旯里;差不多同时,在浙江温州有一位老人不小心点击了弹窗广告,被默认开通了免密支付,悄悄地被划走了4800多元。之前已经多次被报道了,主要人物都是老人,人们讨论的角度也大多是数字鸿沟、适老化改造。这次撞上的场景不同,耽误的是一个购物体验,而是一次报警救火的黄金时间。
监管方面其实早就有所作为,但是没有落实到这样的场景中。广告法第四十四条已经很明确了,互联网弹出广告要明显地标出关闭标志,保证一触即发。自2021年7月起,工信部就对软件开屏广告进行了整治,并且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限制点击区域、明显展示跳过按钮。2023年的那份关于提高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中又特别指出不能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容易被误触发的方式去诱导用户进行操作。规定很多,但是执行层面的处罚力度和广告本身收益不成比例——没有设置一键关闭标志的罚款,五千元到三万元封顶,恶意弹窗诱导点击最高十万,据媒体报道,一些头部App的开屏广告单日收入就有数万甚至数十万元。这笔账平台算得很清楚,罚再多也不如广告赚得多,自然没有动力去真的改变。
这些规定所管的是App和网站本身,针对的是购物、资讯、社交等日常场景,没有人把消防、急救等涉及生命安全的链接单独拿出来,要求手机厂商和浏览器厂商对这类域名开绿灯、免广告。张女士点击的这条链接,在整个广告分发规则看来,和其他任何一条普通的短信链接没有任何区别。系统不知道也没有办法去识别出这条链接后面其实是一场大火。
江苏省消保委今年做了一次调查,结果是超过九成的受访消费者表示遇到过摇一摇跳转这类开屏广告,其中92%的人明确表示反感。调查还发现,很多软件把点击区域设置得接近全屏,用户不管点击在屏幕的哪个位置,大概率都会被判定为点击广告,美其名曰互动点击,实际上就是靠误触来收割流量。回到张女士这一次的经历,她两次点击链接都撞到了广告,并不是运气不好,而是这套机制本来就是按照最大化的误触概率来设计的,在这个场景下点击链接的人,大概率都会先过这一关。
再往外一层,把报警后上传的视频作为辅助研判手段,这是近几年来很多城市的消防部门都在推行的做法,思路都差不多。既然做法一样,底层所依赖的是各个手机厂商的默认浏览器,那么同样的开屏广告风险理论上不会只砸在深圳一个城市头上。民生服务数字化的通病是,业务部门只管把流程做通,至于这条链接最后落到用户手机上要经过哪些环节,基本上不在设计考虑范围内——这本来就不属于消防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事情,而是手机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厂商的地盘。两边各管一段,中间的缝隙没有人堵上。
一旦发生事故,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现在也说不清楚。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管的是广告主和平台有没有设置一键关闭标志、有没有诱导误触,张女士遇到的开屏广告,如果只看这两条规定的话,可能不违规,因为最终她还是关掉了,并且顺利完成了上传。真正的风险不在于广告本身是否合规,而在于这类广告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同样的代码、同样的规则,在购物软件里最多让人多花几秒钟,在消防上传链接里,这几秒钟的分量就完全不同了。现有的监管框架是按照广告是否合规来划分的,并不是按照场景紧急程度来划分的,这其中的空白,也正是这次事件所暴露出来的。
从技术上堵上这个缝隙,并不难。给消防、急救等政务域名建立一个白名单,在浏览器或者快应用中检测到访问的是白名单域名时就自动跳过开屏,或者干脆让接警系统使用独立的小程序而不是通过公共浏览器打开的短链接,都可以避开这个问题。难的是不是技术,而是目前没有一条规定要求手机厂商和浏览器厂商必须这样做,这件事应该由谁来牵头推动,消防部门推不动手机厂商的产品设计,工信部现有的通知又是按照广告合规来写的,并没有专门针对应急链接的条款,球在两边中间飘着,谁都可以说是不属于自己管。
不是要追究张女士为什么没有一次准确地跳过按键,换成任何人手忙脚乱的时候都会点错。真正的问题是,这套广告体系从一开始设计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报警这个场景会被它经过一遍。消防部门改进了接警程序,在其中加入了视频上传这一环节,目的是为了使处置速度加快;但是这条链接一旦离开消防自己的系统进入手机浏览器之后,就只能按照广告平台的规定来运行了,没有人能够阻止。这次是运气好,邻居先报警了,消防车赶到的时候火还没有起来。下一次就不一定有邻居会先一步了。目前深圳消防以及相关的监管部门还没有对此事作出公开表态,这条链接背后所涉及的广告机制是什么,由谁来负责补上这个漏洞,目前都没有答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