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大学刚毕业的小杨反映,称她在昆明一家7-ELEVEn兼职了8天,离职时却被克扣了薪资。
“店长一直对我态度不好,很多工作上事情也对我爱答不理,于是我干了8天就向老板提出了离职。”小杨介绍,她自8月20日起在昆明7-ELEVEn(远建商务大厦店)兼职,工作8日后,于8月28日提出离职。小杨称,在入职时和门店给出的薪酬为试用期10元/小时,试用期3天,之后为12元/小时。据统计,她一共工作33.25小时(含试用期),应发放399元,可门店不仅不按照约定发放工资,却以“未提前一周提出离职”为由,扣了她100元。
小杨表示,她8月30日向负责人提出异议,可对方摆出一副“爱咋咋滴,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把她的微信拉黑了:“我越想越不对劲,之前选择在711兼职,也是比较相信这个品牌,可现在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
此外,小杨直言,她查阅了自己所在地区,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相当于他们和我所约定工资时已经涉嫌违法,和最低时薪标准差距大。“我希望711品牌方和门店负责人道歉,按照门店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重新计算我的工资,并足额发放。”
根据小杨所说的兼职时间,板扎在线查询到,应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9月26日印发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执行。其中,一类地区(含五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70元提高至21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提高至21元。
文|板扎在线全媒体中心 林笙
责任编辑|李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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