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体系并非牢不可破!从伊朗案例看,中国金融安全该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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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瞭望客

美国对伊制裁落地及常态化制裁规划

2026年8月下旬,美国多个金融监管与执法部门集中落地针对伊朗的系列经济制裁措施。2026年8月24日,美国财政部发布官方文件,启动经济孤立行动,将近60个关联伊朗的市场主体纳入制裁名单。本次制裁覆盖对象包含实体企业、个人从业者以及海运船只,制裁辐射范围延伸至数字资产交易、航空运输、海上航运等多个对外经贸领域。2026年8月28日,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出台针对性限制措施,管控埃及银行驻阿联酋分行的相关业务权限,美国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同步对该机构管理人员实施制裁,管控依据为该机构长期为伊朗搭建跨境资金流通渠道,协助伊朗完成各类跨境资金结算业务。

2026年8月底举办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期间,美国财政部长公开对外公布后续制裁计划。官方明确次级制裁将以周度为单位持续推进,首轮制裁目标锁定全球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制裁核心手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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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违规机构的美元结算体系使用权限,将相关机构剔除出全球美元结算网络。该系列制裁动作不再局限于单一国家主体,而是通过管控第三方金融机构的方式,压缩目标国家的全球金融生存空间,形成常态化、层级化的国际金融管控模式。

单一经贸通道对伊朗对外经济的制约机制

伊朗在长期对外经贸发展过程中,形成固定的对外经济合作模式,所有跨境贸易、能源出口、国际资金往来业务,长期依托固定的金融结算通道与海上运输通道开展。霍尔木兹海峡承担全球五分之一以上海运原油及大量液化天然气的运输任务,伊朗的能源出口业务完全依赖该海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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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结算领域,伊朗长期依托单一国际货币结算体系完成所有跨境交易,未搭建多元化、可替代的跨境结算渠道。在美国启动多层级、常态化金融制裁后,伊朗原有对外经济运行体系出现全面卡顿。国内企业无法完成正常的进出口资金结算,海外贸易订单无法按期履约,能源出口对应的资金无法正常回流国内市场。相关问题的产生,与伊朗石油产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无关联,核心诱因是对外经济通道的单一化布局。固定通道被外部势力限制后,伊朗不存在备用经贸通道与结算方式,无法对冲外部制裁带来的市场风险,直接导致整体对外经贸体系陷入停滞状态,国内经济循环的国际对接环节出现持续性断裂。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规模化扩容发展态势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市场覆盖规模与业务处理量,在近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跨境清算公司公开的2025年度运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拥有直接参与机构193家,间接参与机构1573家。系统业务网络覆盖全球124个国家和地区,服务端口可对接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的五千余家银行机构。2025年全年,该系统累计处理跨境支付业务总金额达到180.2万亿元人民币,相较于2024年业务总量实现稳步增长。2026年第一季度,系统的机构扩容工作持续推进,季度末直接参与者数量更新为194家,间接参与者数量提升至1597家,合作机构数量保持持续增长趋势。2026年3月,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单日平均交易额创下阶段新高,单日交易规模达到9205亿元人民币,同比业务增速接近百分之二十。

系统规模的持续扩张,为跨境经贸主体提供美元结算体系之外的备选结算渠道,不同国家的外贸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完成人民币计价、清算、结算全流程操作,减少跨境贸易对单一货币体系的依赖,构建独立的跨境金融流通链路。

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应对域外管辖的落地实施

2026年4月到5月,国内集中密集出台多项新规和监管规则,专门用来应对海外单边制裁、境外长臂管辖、供应链外部限制等各类外部干预行为,从国家制度层面补齐跨境经营和产业安全的短板。2026年4月7日,国内正式发布《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这份文件针对国内全产业链运转、进出口物资流通、跨境贸易合作等环节制定统一管理标准。文件清晰划分各个监管部门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明确产业链核心环节、物资运输链路、跨境合作项目的监管责任主体。文件同时建立标准化处置流程,针对外部制裁、断供风险、恶意干预等隐患,执行常态化排查、提前预警、快速处置的工作模式,从流程上降低外部风险对国内产业的冲击。同一天,《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正式落地施行,这份条例明确划定境外司法、执法机构的权力边界,给出不当域外管辖的清晰判定标准,让国内所有企业、机构都能明确区分境外要求是否合法合规。

2026年5月2日,商务部门发布年度第21号公告,推出国内第一份针对域外制裁的阻断禁令。该禁令直接对应美国针对国内五家炼化企业的制裁措施,明确国内所有主体都不用承认、不用执行、不用遵守美方的相关制裁要求,从法律层面直接屏蔽不合理的境外制裁约束。2026年5月15日,司法、商务等多部门完成联合认定工作,确认欧盟针对国内企业的相关调查属于不当域外管辖,禁止国内任何主体参与、协助该项境外调查。短时间内多项制度密集落地,搭建起完整的外部风险防御体系,为国内企业跨境经营、资金结算、贸易往来提供清晰的法律支撑。

国内市场主体司法维权的实践推进情况

2026年2月至3月,国内能源企业针对资金冻结相关纠纷,启动司法维权程序。海越能源集团分别向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递交诉讼材料,起诉两家配合执行美国制裁、冻结企业相关款项的银行机构。本次诉讼涉及的索赔总金额约为4000万美元,诉讼核心诉求为追究相关机构违规冻结资金造成的经济损失。

两地金融法院在接收诉讼材料后,完成案件审核工作,正式对相关案件予以立案受理。该系列诉讼案件是国内企业应对域外制裁衍生风险的典型司法实践,案件的推进过程与审判结果,将明确国内金融机构配合外国不当制裁行为的法律责任。相关司法动作打破国际市场的固有认知,改变过往单一企业被动承受域外制裁损失的局面,通过国内司法体系界定跨区域金融行为的合规底线,对所有境内机构形成行为约束,减少外部制裁对国内市场主体的无端侵害。

争议性总结

当前国内搭建的金融结算替代渠道、法律阻断体系和司法维权机制,只能实现对外部金融风险的被动抵御,无法彻底颠覆美元体系主导全球金融市场的现有格局。现有防护措施仅能应对中小型、局部性的外部制裁压力,一旦遭遇全方位、高强度的顶级金融封锁,国内金融防御体系的抗压短板会随之显现。

舆论对现阶段金融安全建设成果的评价始终存在分歧,一部分观点认为制度与系统的双重布局已经可以保障国内经贸与金融稳定,另一部分观点则认为所有防护手段均属于被动补救,国内依旧缺乏主动制衡国际金融霸权的核心能力,中长期的国家金融安全仍然存在难以消解的结构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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