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改善城镇常住居民住房条件,确保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住有所居,近日,我市启动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工作,面向五类群体开放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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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对象涵盖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针对不同群体设置差异化准入条件,分类施策精准保障。申请人可前往对应社区(村委)领取申请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相关情况并提交材料。
我市范围内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申请人)的入住对象为申请人职工且入住对象及其配偶在我市无住房,非我市户籍的申请人在其户籍所在地未享受当地的住房保障待遇,入住的租住条件和审核标准由申请人自行确定。
据了解,申报工作从9月启动,11月底完成全部审核备案。本次申报按照初审、复审、汇总审核的流程推进,各环节均开展公示,公示期7日。经多部门信息比对、入户核查、邻里走访等方式严格核验,对符合条件对象存档备案,纳入待配租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记者/倩倩 祥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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