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媒体人秦朔近日在机场经历了一次安检疑问: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未报警,仍被要求人工再检。他随后查阅法规、咨询AI,发现相关规定与现场执行存在差异。
8月26日,秦朔从华东某市机场出发,该市GDP在省里排第二,去年为5000多亿元。他穿着T恤和没有皮带的运动长裤、运动鞋,安检设备没有报警声,但人身检查员让他过去,检得特别仔细。秦朔问:“不报警还需要检查吗?”对方回答:“100%要检。”
AI说法与现场执行不一致
检完后,秦朔随口问了AI“千问”:“在飞机场过安检的时候,如果身上一点点都没有响,也需要摸身检查吗?”千问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过安检门时设备没有报警,安检人员不需要对您进行摸身(手工人身)检查。千问称,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及相关安检操作规范,设备不报警的旅客通常可以直接放行;安检机构仍有权对不报警旅客进行随机抽查,但并非必须100%检查。
秦朔给检查员读了几句,说按照民航的安全检查规则,设备不报警旅客通常就可以走了。对方坚称:“我们这里就是100%都要检。”秦朔说,你们的规定和民航的规定不一样,这是有问题的。对方说可以问领导。领导走过来,刚开口就说:“你说的规定我知道,但我们这里的要求就是人人都要检。”
查阅法规,发现“内部规定”不公开
秦朔随后查阅了《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规章),其第三十二条写明: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对其采取重复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不报警的旅客可以随机抽查。秦朔认为,“可以随机抽查”不代表100%必须检查。
他又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务院令),其第二十七条写明: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查验旅客客票、身份证件和登机牌,使用仪器或者手工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以从严检查。再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法律),其第一百六十五条写明:旅客、行李和货物应当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民用航空安全检查程序、标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秦朔走回安检口,与安检负责人再次沟通,讲了自己查到的内容,说100%人工再检肯定有问题,如果对人身都要100%人工再检,那还要通过设备干什么?对方说,这就是我们的规定。秦朔要求出示规定,对方找出文件给他看了一页,上面有《岗位操作标准和要求》,其中有一条写着:对经过安全门的人员进行100%人身检查。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合手工进行手工人身检查时,应当注意手与手持金属探测器的有效配合,手持金属探测器所到之处,人身检查员应当用另一只手配合摸、按、压的动作进行,做到不排除疑点不放过,对于无法排除疑点的应上报班组长处理。秦朔说,既然如此,就应该把规定张贴出来,让旅客明明白白。对方解释,从省里的机场管理集团(集团级),到机场(公司级),再到负责安检的基层,都有这个关于100%的规定,是内部规定,不公开。
资深记者:有些地方是“提级执行”
秦朔咨询了一位跑民航条线20多年的资深记者,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对方回答“有些地方的安检是提级执行”,就像新冠疫情时个别地方的做法。秦朔还发现,除了公开的规则,还有一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手册》,是《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的操作细则,属于全国机场安检机构内部运行管理文件,各机场安检机构必须据此编写本单位运行管理文件,作为现场作业直接依据。
秦朔感慨,近年来围绕某些机场和地铁增加安检次数和复杂度,比如进航站楼时也要先检一次,地铁每位乘客都要配合手持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发生过不少争论。现在安检设备、智慧安检技术不断更新,经常看到机场更新设备,但安检过程并没有简单和轻松。他写道:“很多时候,不要说解决什么问题,能把问题本身弄清楚,就很不容易。”规矩从上到下有很多层次,有公开的也有不公开的,“你以为拥有的自由,各种检查员往往会打一个折扣,而他们也都是在规定之内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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