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这个新闻的来龙去脉是香港高等法院在一起恒大清盘相关的合并诉讼中,判令许家印承担一笔120万港元的传票费用。许家印未履行,法院随后发出 “除非命令” ,要求其在2026年2月20日前支付,否则将禁止其在该诉讼中进行抗辩。
为解除危机,许家印的现任律师行周狄律师行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从前任律师行托管的约2000万港元律师费暂存款中,提取120万港元用于缴纳上述诉讼费,并请求撤销禁止抗辩的命令。2026年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欧阳浩荣驳回了律师行的全部申请。
法官裁定,周狄律师行未能证明其已获得许家印本人的有效授权来处置这笔被托管的资产,其行为属于越权代理。由于申请被驳回,许家印未能在期限内缴费,“除非命令”自动生效,他因此丧失了在该起追偿诉讼中进行抗辩的权利。法院可以直接推进针对他的资产处置程序。同时,法院已启动 “浪费诉讼费令” 的前置程序,要求该律师行解释为何不应由其承担此次申请产生的法律费用。
为什么2000万港元不能提取?
首先,法院否决的核心不是“有没有钱”,而是“有没有权”。香港高院认为,现任律师行未能证明获得许家印本人的有效授权,因此无权代表当事人处分这笔托管资金。律师拥有的是诉讼代理权,并不意味着天然拥有处分客户财产的权利,两者在法律上完全不同。
其次,这2000万也不是普通银行账户里的现金,而是处于司法控制背景下的托管资金。许家印相关资产已经进入接管程序,接管人负责管理资产,任何资金流动都必须符合法院命令和授权范围。因此,即使资金客观存在,也不代表现任律师可以自行申请划拨使用。
再次,许家印目前又处于无法自由沟通和处分财产的特殊状态,这让律师陷入授权难题。律师表示难以取得本人进一步明确指示,而法院恰恰要求必须证明授权来源。于是形成一个现实困境:不是钱不存在,而是缺少一把能够合法打开资金大门的“授权钥匙”。
这是不是许家印又“坑了律师”?
首先,不能简单说许家印“坑了律师”,这个新闻不是说没有支付律师费。而真正限制律师的,是香港法院接管命令、资产控制措施以及授权规则共同形成的法律边界。律师不能因为认为“这样对客户有利”,就自行处分许家印托管的律师费资产,否则反而可能突破代理权限,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其次,从结果来看,律师确实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律师希望拿120万帮助许家印恢复抗辩资格,却因为没有有效授权被法院驳回;不申请,客户继续失去程序权利;申请,又因越权风险遭到否决。这不是简单的业务失败,而是代理制度下典型的“两难困局”。
最后,这个案件最值得思考的,并不是120万与2000万之间的数字差距,而是法治社会对于权力边界的坚持。一个人即使拥有巨额资产,在司法程序启动后,也未必还能自由支配;一名律师即使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事。法律保护权利,同样约束权力,这正是这起裁定背后最值得读懂的意义。
许家印案告诉我们的一个现实是:很多人以为“有钱就能解决问题”,有时候司法程序中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账户里有多少钱,而是谁拥有合法处分权、谁获得有效授权、谁能够遵守程序规则。120万港元拿不出来,看似是一笔钱的问题,在香港实际上却是一堂关于程序正义与法律边界的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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