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浙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规划》提出
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协调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全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努力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先行实践省域样板、民政高水平服务助力共同富裕省域样板、民政领域新质生产力创新驱动省域样板。
①公园式综合性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是指利用现有资源在公园、景区、文化街区等设立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个数占全省县级婚姻登记机关总数的比例。
②养老机构智能体应用率是指依托养老知识库,利用成熟模型构建有利于提高运营、服务、管理等效能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和脑机接口等应用的养老机构占全省养老机构的比例。
着眼应对人口老龄化
推动为老服务优质均衡
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老龄工作体系,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扩大基层老年协会覆盖面,到2030年,登记或备案基层老年协会村(社区)覆盖率达70%。
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推进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市、县(市、区)均建成老年活动中心,在养老机构和社区优化布局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健全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体系。建立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完善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加大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到2030年,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达60%,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30人。
优化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网络,分类打造综合型、片区型养老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深化山区助老、海岛支老行动。
促进老年人消费
深入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丰富“养老+”“+养老”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发展旅居康养,办好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建设一批集场景体验、产品试用、社交互动于一体的银发经济体验中心、银发消费综合体、银发街区。到2030年,每个设区市均建有银发用品产品展销中心(主题街区、综合体)。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等政策,巩固提升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
着眼兜好民生底线
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构建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1+8+X”(指以大救助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为重点,以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工作格局。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优化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机制。
深化流散人员救助管理设施、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数字化寻亲工作室建设。到2030年,乡镇救助服务点位覆盖率超70%,流散人员身份甄别率稳定在98%以上。
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监测与常态化帮扶
修订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稳步提高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地区低保标准差距。迭代升级“浙有众扶”平台,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将监测对象拓展至其他风险人群,监测比例不低于户籍人口的6%。依托“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排摸”,建立健全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结果反馈的工作闭环机制。
构建供需适配多元参与的社会救助服务格局
推进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整合提效,推动“助联体”平台与各类民政服务阵地融合发展,优化基层民政服务力量配备。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品牌建设,到2030年,当年服务类社会救助超200万户次。深化社会救助资源山海协作,鼓励条件较好地区加大对山区海岛县的支持力度。
着眼保障发展权益
推动社会福利暖心优享
健全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体系
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健全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格局。强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到2030年,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实现应评尽评。
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推进流动儿童“破冰化”改革,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深化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探索普惠性收费服务机制。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运行成效。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者队伍建设,到2030年,儿童主任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30%。
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
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优化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覆盖率达100%。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下简称精康服务)体系,到2030年,县(市、区)广泛开展精康服务,乡镇(街道)服务覆盖率逐步提高。构建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网络,重点打造2—3个综合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设服务站点。
强化福利彩票公益支撑作用
巩固传统销售渠道,大力拓展新渠道,推动福利彩票销售额稳定增长,到2030年,全省福利彩票代销渠道规模超1.1万个。深化福利彩票规范管理,加快建立行业标准和制度,推动即开票配送方式改革,提质升级“福彩暖万家”公益品牌。
着眼优化基本服务
推动社会事务规范便捷
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科学规划布局殡葬服务设施,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提高公益性安葬设施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优化监管监督系统,加强“逝、殡、葬、祭”各环节全流程监管。制(修)订和推广殡葬领域合同示范文本,健全价格收费监管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殡葬,迭代个人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
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
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到2030年,全省4A级以上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达90个。深化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和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迭代升级“浙有姻缘”系统,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和驿站网络,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到2030年,全省县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达90家。
促进水库移民融合发展
推动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提速提质,引导各地将移民安置点优先布局在县城、集镇建成区或周边。做好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扶持力度,统筹保障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民生项目需求,集中资金打造一批移民扶持重点项目。
着眼共建共治共享
推动社会治理协同高效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履行党建协同职责,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工作,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完善登记管理制度,重点支持科技类、新兴产业领域组建注册。到2030年,3A以上等级全省性社会组织占比达30%,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实践创新等工作。
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慈善组织培育扶持,推动枢纽型慈善组织发挥资源链接作用。推动慈善领域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开展慈善活动,积极推广慈善信托。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深化慈善领域数字化转型。引导慈善资源助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健全慈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
推动区划地名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稳慎优化基层行政区划设置。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研究阐释、传承保护、宣传利用。加强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深化地名管理数字化建设,推广数字门牌。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和地邮协作,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设,加强老地名保护。
着眼助力共富示范
推动事业产业协同创新
深化数智创新赋能
推进民政数据全程管理,支持基层民政服务场景数据应用。建立民政业务数据分类分级目录及动态完善机制。创新“人工智能+”民政应用模式,探索民政智能体建设路径。构建立体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立人工智能决策可解释与责任追溯制度。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机制,推动民政服务“一网通办”。
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建设“1+5+N”一核多区银发经济集聚高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银发经济特色园区或产业街区。推动老年用品产业升级,提升产品功能和智能化水平。积极发展婚姻家庭文化产业,深化“结婚+文旅”融合发展,打造婚旅融合场景。推动地名文化转化利用,充分发挥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繁荣文旅产业的功能作用。
创新发展民政文化
紧扣人口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投资于人理念贯穿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厚植以“暖心民政、亲清民生”为内核的浙江民政文化。深化理论研究,不断丰富为民、爱民、利民、助民、系民等民本思想文化内涵。加强民政文化保护传承,践行推广敬老爱幼、扶弱济困、乐善好施等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现代殡葬文化、慈善文化,倡导积极婚育观。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