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永高律师应邀为河钢集团矿业公司作《新形势下矿山企业合规经营管理及风险防范》专题培训。
结合最新颁布《生态环境法典》,吴律师简要介绍了的法典的概况与主要亮点。结合矿山行业特点,吴律师重点分析了法典实施对矿山企业在生态红线管控、项目环评要求、环保责任全面升级等方面带来的影响。
针对《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吴律师提出要将《矿产资源法》和条例结合起来理解和适用,条例一方面细化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同时也是对法律规定做了很多补充和完善。根据条例具体规定,结合河钢集团矿业公司重点关注的问题,吴律师着重分析了工程性采矿以及自然资源部57号文件关系、保障矿产资源国家安全等相关内容。
在矿业投资主要模式和路径方面,吴律师系统梳理了矿业权一级市场出让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核心制度变化。在矿山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方面,吴律师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重点梳理了矿业权合法性、矿业权审批、矿业权准入限制、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补缴、矿产资源压覆、非法采矿、采矿用地、矿山环保合规、矿山安全合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吴律师提出应当从投资阶段的法律尽调与合同设计、建设运营阶段的合规体系建设到争议解决阶段的全流程风险防范思路,着力推进矿山企业合规管理建设。
培训的最后,吴律师还与参会人员就勘查、开采低品位矿、难选冶矿问题、探转采问题、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等矿山勘查、开采的实务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针对参会人员现场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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