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一案例显示,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控制人、组织管理者李某霆等人以免费住院、免费吃饭等为噱头,诱导参保人员住院,以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1296万余元。3名主犯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案情显示,山西大同某护理院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016年至2021年3月,护理员相关负责人李某霆、李某芳伙同安某平等人,指派专人赴周边县区进行宣传,以“免费住院、免费接送、免费吃饭以及出院返现”等为噱头,非法收集医保凭证,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并指使汤某良、郭某霞等医务人员,采取挂床住院、伪造病历、虚开药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等方式和手段,将虚假医疗数据上传至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1296万余元。2023年3月6日,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护理院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2021年3月28日,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021年12月24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霆等9人犯诈骗罪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于2022年先后对魏某林、郭某霞等6人追加起诉。2024年1月2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主犯李某霆、李某芳、安某平三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各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三十万元罚金不等;其他12名被告人亦获人民法院有罪判决。被告人李某霆等7人提出上诉,同年6月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定点医疗机构是参保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场所,是医保基金使用的重要主体,是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最高检提示,办理此类定点医疗机构组织骗保案件,应当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总基调,加强对医保骗保犯罪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的打击,依法从重处罚。
编辑 张磊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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