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未取得健康证明就敢让员工上手切肉、串串?近日,内蒙古五原县一家烧烤店因雇佣无健康证从业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且在责令整改后仍无动于衷,被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000元罚款。该案的查处,再次给所有餐饮经营者敲响了务必“持证上岗”的法律警钟。

7月9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烧烤店后厨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加工的1名员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明。经核查,该店所雇用的1名餐饮服务人员未依法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属于典型的无证上岗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安排员工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并依法给予警告处罚。

7月13日,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店复查时,发现该店并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无证员工依然照常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该店的持续违法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规定。鉴于其经警告、责令改正后拒不履行义务,五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裁量规则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依法对该店作出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并强制要求所有从业人员须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复工。

餐饮行业的健康证制度,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对消费者最基本的健康保障。执法人员表示,部分经营者心存侥幸,认为“查完就改”可以蒙混过关,但监管部门的“回头看”机制让任何敷衍整改都无处遁形。下一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高压态势严查健康证“裸奔”现象,确保每一位餐饮从业人员都持证上岗,让消费者吃得安心、放心。(徐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