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至18日,昆明市通过支付宝App发放彩云美物消费券,手机定位在昆明市内的消费者每日9时至23时59分可领取。消费者可在百货、商超、便利店、中西药店、加油站等日常零售门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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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至9月18日
每日9:00—23:59(消费券核销完即止)
使用范围
百货、商超、便利店、中西药店、加油站等日常零售门店通用,具体可用商户以支付宝App活动页面公示名单为准。
不可使用品类及情况:家电、3C数码、汽车(已参与以旧换新品类);不支持预付卡充值、团购券购买、预付定金。
领取方式
本次消费券在支付宝App平台发放,手机定位在昆明市内的消费者可以领取。
单日限额:9月活动期内,同一用户每日限领取彩云美物系列消费券(含普通券、各类专项券、各州市定向券)1张。
月度限额:9月1日至30日,累计可领取彩云美物系列消费券(含普通券、各类专项券、各州市定向券)不超过5张。
本次消费券分为线上、线下两个渠道领取:
1.线上会场
在支付宝App搜索“彩云美物昆明消费券”“开学焕新惠启新程消费券”“昆明开学焕新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领券会场。
2.线下会场
线下参与商户门店扫码直接领券。
每人单日限领取1次、限核销1张,票券至当日23:59:59前有效(具体以参与商户闭店时间为准),次日可重新领取。在活动会场领取消费券后,到参与活动商家使用支付宝“碰一下“支付,即可享受消费券优惠,补贴资金有限,用完即止。
消费券面额
满100元减15元
满200元减30元
满300元减50元
满500元减80元
01
消费券名额有限,先领先得,用完即止;
02
使用消费券前,请个人消费者首先确认门店是否参与活动;
03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单笔交易限用1张券,不可叠加使用;
04
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
05
由于个人消费者电子设备不支持、手机定位功能未打开、手机自身定位位置不准、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由个人消费者自行承担责任,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若因个人消费者或商家违规操作导致账户被系统风控,出现账户内消费券失效的情况,失效消费券不予补发。
记者:李青芸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编辑: 李青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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