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471.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中科国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燃气轮机相关零部件产品的后续采购与产能保障达成框架协议。涉及产品包括压气机后框架喷嘴主通道、中框架外环机匣、涡轮后框架铸造机匣等大型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精密铸件。

协议约定,江苏精铸承诺在现有及后续扩充产能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产品生产,自新厂房正式投产之日起将设计年产能不低于30%作为专项预留产能。若甲方连续6个月未能消耗该预留产能的70%,乙方有权解除未被消耗的部分。青岛国晟为国有控股企业,是公司目前燃气轮机的最大客户。

公司表示,该协议为框架性意向约定,不具强法律约束力,具体采购以正式合同为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