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装修垃圾清运工作只能找指定企业?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因涉嫌行政垄断,被责令整改。
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案件,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在列。
经查,2025年3月,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牵头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松江区装修垃圾全程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经区绿化市容局招标、具有从业资质、经属地街镇(经开区)确定的收运服务企业清运。
相关方案还明确,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得将装修垃圾交托于非所辖范围内的装修垃圾收运服务企业清运,非所辖区域收运服务企业清运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管理区域内装运作业。
松江区绿化市容局经过招投标确定35家收运服务公司,并向区内各街镇印发中标结果通报。松江区内各街镇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在35家中标收运服务企业中,根据辖区内装修垃圾量确定一定数量收运服务企业作为辖区内服务企业,并分别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委托协议。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上述行为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要求各属地街镇单位在已中标清运服务企业中选定一定数量的企业在本街镇开展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限制辖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只能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
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关于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此外,《反垄断法》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调查,松江区绿化市容局对《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并进行公示,删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内容,恢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同时,松江区绿化市容局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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