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通报:东莞市美熙臻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采购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予以警告、罚款1.3万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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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6〕17-54号)显示,2026年3月11日,执法人员对位于东莞市莞城街道东纵路莞城段138号盈锋广场1号楼3单元3033室的该医美门诊部进行检查,发现其手术室内存放有过期医疗器械一批,且与其他在用物品未区分存放,处于待使用状态。
经查明,当事人虽能提供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和氧气面罩的进货原始凭证,但无法提供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导丝、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和一次性使用无菌气管插管的进货原始凭证,存在采购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统计显示,涉案过期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使用吸痰管14根(货值11.9元)、氧气面罩3包(货值24元)、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导丝2根(货值32元)、一次性使用鼻氧管2包(货值85元)、一次性使用无菌气管插管8根(货值68元),合计货值220.9元。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于2026年8月21日作出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3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9月4日,南都记者就此事致电涉事医美门诊部,相关人员称过期器械已全部清理,问题源于物品存放疏漏。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市美熙臻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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