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9月4日盘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内蒙古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因年内发生累计超4.41亿元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存在信披滞后违规问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兼总会计师因履职不到位被一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相关违规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全面整改完善内控与信披体系,本次监管事项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周杰、王广斌、陈云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决定称,经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中盐化工与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多笔关联交易,其中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累计交易金额34433.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83%,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累计交易金额9687.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80%。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7月23日,公司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于次日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该行为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董事长周杰,董事、总经理王广斌,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陈云泉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中盐化工、周杰、王广斌、陈云泉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相关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监管谈话。
监管同时要求公司吸取教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
公告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指出的相关问题,将按照内蒙古证监局要求完成整改,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收到决定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业绩方面,8月25日,中盐化工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7亿元,较上年同期59.98亿元下降1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亿元,上年同期5271.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1亿元,上年同期4050.5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亿元,上年同期2.75亿元。
报告期内下游市场需求偏弱,纯碱、烧碱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行,公司降本增效产生的效果难以对冲产品价格下跌带来的压力,公司经营出现亏损。
审读:陈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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