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4日讯2026年,为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第十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利津县某小吃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案
2026年6月,利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小吃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在经营场所一箱开封使用的汉堡面包,已经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汉堡面包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利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广饶县某水果捞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提供餐饮服务案
2026年5月,广饶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巡查中,发现辖区某水果捞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的门店门头照片,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系冒用其他经营门店实景,入网信息虚假;二是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虽标注含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但实际经营场所未配备任何热食加工制作设施设备,不具备相应经营条件,且未向监管部门申请经营项目变更;三是为开展线上订餐业务,当事人将全部线上订单委托其他门店代为加工、出餐,脱离自身经营管控,违规委托加工。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广饶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垦利区某熟食店无证经营且拒不整改案
2026年4月,垦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熟食店在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熟食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限期办理相关合法经营手续,告知其逾期拒不整改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26年5月,执法人员对该经营主体开展复查,查实当事人仍未办理食品小餐饮登记证,持续违规从事熟食制品经营活动,拒不落实整改要求。当事人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擅自从事食品经营,且经责令改正后逾期仍不整改、持续违法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垦利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东营区某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入网经营案
2026年3月,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营区沂山路便民市场商户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某平台开设网店从事网络经营,该餐饮店取得了营业执照和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东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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