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4日讯 半岛网 “红霞帮您办” 栏目刊发《青岛蜀香苑水煮肉片吃出鱼骨头 店家否认回收锅底》一文,引起了市南区市场监管局的关注。9月4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此事正式回复记者,公布完整核查经过、事实及处置结果:异物源于后厨漏勺未清洗到位,门店已被当场处罚并责令整改,消费者1060元赔偿诉求已全部协商赔付到位。
事件回溯至8月31日,市民邱女士的孩子与同学在蜀香苑闽江路店就餐,在水煮肉片菜品中吃出鱼骨头。邱女士凭借餐饮从业经验提出质疑,认为水煮肉片食材不含鱼类,怀疑店家回收剩余沸腾鱼锅底二次加工上桌。事发后门店仅提出免单处理,邱女士无法接受,多次投诉未获反馈,双方产生消费纠纷。店家此前回应记者,否认回收剩锅底,称异物为炊具残留,对于消费者千元赔偿诉求不予认可。
9月1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的该起投诉工单。为查清事实,9月2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蜀香苑闽江路店开展现场专项核查,重点检查后厨加工流程、厨具使用规范,并完整调取8月31日事发时段后厨监控与就餐视频。
监控画面清晰还原事发全过程:消费者就餐时确实在水煮肉片内吃出疑似鱼刺异物;涉事水煮肉片制作前,厨师刚完成沸腾鱼制作,两道菜品使用同一把漏勺焯水,且漏勺未经过彻底清洗,导致上一道沸腾鱼残留鱼刺混入后续水煮肉片当中。
针对消费者最关心的“是否回收剩锅底、二次加工剩菜”问题,监管部门通过视频溯源与后厨台账核查,最终排除食材二次回收、剩菜重煮的违规情形,证实本次异物问题完全来自后厨厨具操作不规范、清洁不到位。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与《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协调,店家赔偿顾客邱女士1000元赔偿金及60元往返打车费,共计1060元,双方已达成和解。
9月4日中午,消费者邱女士致电记者,告知已收到店家1000元的赔偿金及60元打车费,向半岛网 “红霞帮您办” 栏目表达谢意。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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