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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批复文件,同意海珠、荔湾两区共3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批复文号为穗府函〔2026〕216号,成文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批复对象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项规划分别为《海珠区琶洲南区凤栖路沿线储备地块(HZ0305-CZTB、HZ0401-CZTBGX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东沙片区(LW0703-CZTB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花地河以南地块(LW0501-CZTBGX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复同时同意上述3项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按批复要求,相关成果须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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