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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贵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港北二大队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电子厂、糖业、纸业、蘑菇厂、牧业、发电厂等多家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生产一线员工身边,切实提升企业从业人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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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出行实际,民警李明结合辖区典型事故案例,现场细致讲解二轮电动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车辆属性、牌照区别以及驾驶资质要求,厘清不少职工长期存在的认知误区,重点提醒大家,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无需驾驶证;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必须考取对应驾驶证、上牌参保交强险后方可上路行驶,驾乘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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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过程中,李明专门对三轮电动车、低速代步车(老头乐)出行规定开展科普,明确合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驾驶需要取得D类驾驶证;不少市面上的非标低速代步车无法登记上牌,不具备合法上路条件,不要轻信“不用考证就能开”的虚假宣传,避免无证驾驶引发违法处罚和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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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李明向职工普及飙车炸街的现实危害,讲解非法改装排气管、追逐竞速不仅会产生巨大噪音扰民,还会破坏车辆原有安全性能,极易引发侧翻、碰撞事故,属于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职工坚决抵制车辆非法改装,不参与飙车炸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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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面对企业货运、作业车辆驾驶人,李明重点讲解货车盲区、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安全知识,提醒企业驾驶人出车前做好车辆检查,行车途中时刻保持警惕,杜绝危险驾驶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驾驶理念。同时,民警李明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交流,建议企业把交通安全融入日常内部安全教育,引导员工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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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港北二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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