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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了解到,9月1日起,番禺区市桥街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人行道违停立案执法工作,标志着市桥地铁站周边电动自行车停放治理从“柔性劝导”迈入“依法严管”新阶段。截至9月3日16时,已立案22宗,当事人均已全部缴纳罚款。

市桥地铁站作为番禺区核心交通枢纽,人流量、车流量常年居高不下。长期以来,市桥地铁站出入口、沿线人行道、盲道等区域电动自行车随意占道停放、扎堆无序摆放现象突出,严重压缩行人通行空间,老人、小孩、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出行受阻,堵塞的疏散通道也带来安全隐患。

鉴于该情况,市桥街始终坚持柔性治理、服务为先的原则,通过常态化巡查管控、定点值守、现场劝导等方式,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人工挪移,统一规范至周边临时停放区域。经过持续的人性化疏导,大部分市民已自觉遵守停放规则,但仍有部分市民存在随意停放、侥幸停放行为,违规停放反弹问题时有发生,单纯劝导挪移的柔性管理方式已难以彻底根治乱象。

为进一步压实管理成效、根治占道顽疾、筑牢道路安全防线,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相关法规要求,市桥街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人行道违停立案执法工作。本次执法严格依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临时停放区内规范停放,不得在临时停放区外的道路停放;第三十六条规定,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停放电动自行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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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将违停电动自行车进行拖移处置

城市文明始于细节,道路秩序贵在自觉。市桥街郑重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学习遵守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摒弃随意停放、占道停放的不良习惯,骑行结束后务必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划线停放区、临时停放点内,坚决杜绝占用人行道、盲道、出入口违规停放。希望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共建共治,互相监督、自觉自律,共同杜绝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象,全力维护辖区道路畅通、整洁、安全的出行环境,携手共建文明有序、宜居舒适的美好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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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番禺融媒记者 雷澍宇

通讯员:陈韵诗

编辑 | 赖 胜

审核 | 孙轶英

校对 | 张艳英

签发 | 林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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