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是真,书法非是,溢价来自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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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大衣哥朱之文,大众记住的是他质朴的农民歌手身份,而他提笔写字的视频、流传的毛笔作品,常年在网络上引发巨大争议。赞美、嘲讽、追捧交织在一起,拨开舆论的喧嚣,要把“个人爱好”和“专业书法”两件事分开看待,才能看清这件事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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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之文的字迹,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书法作品。家境贫寒早早辍学,他没有系统临习古帖,没有受过完整的笔墨训练,不懂传统书法的笔法、字的间架结构与章法布局。看他流传出来的作品,笔画随意松散,字形歪斜,偶尔还出现写错字、漏笔画的情况,握笔习惯也是普通人日常写字的方式,并非传统毛笔书写范式。达不到书法入门的门槛,没有成熟的书法艺术表现力。

把它当成普通人的业余爱好,就应当给予包容。闲暇时间提笔写字,于他而言只是一种消遣。写下“做好人,唱好歌”这类短句,也是他内心朴素价值观的直白流露。自娱自乐、爱好不分高低,普通人练字,不一定非要成为书法家,这份朴素的表达,本身值得尊重,不必用专业书家的标尺去百般苛责一个爱好者的随手书写。

真正引发争议的,附加在字迹之上的流量溢价。网传他的四字作品曾被炒到二十万的天价,这样的价格,和笔墨艺术毫无关系,本质是名人光环带来的附加价值。购买者追捧的,同样一张纸,去掉朱之文这个名字,单纯看字迹本身,很难产生对应的市场价值。

这也折射出当下一个现实:很多人把名人签名、随手涂鸦包装成墨宝大肆炒作,甚至刻意吹捧,误导大众审美。

朱之文只是一个爱提笔写字的草根歌手。可以欣赏他写字背后的真诚质朴,但不必把他抬到书法家的高度;该分清:爱好归爱好,艺术归艺术。

对待名人字迹,我们不必一味嘲讽挖苦,也不该盲目神化。理性区分身份光环与艺术本身,才是看待这件事最公允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