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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入下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的节点上,香港社会已形成清晰共识:香港在上一轮移动技术浪潮中受限于本地市场规模与应用场景,未能培育出平台型科技巨头;而在当下以人工智能(AI)与硬科技为核心的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中,香港拥有5所全球百强大学的基础科研能力、普通法系下的数据安全与离岸金融优势,绝不能再次缺席。

作为北部都会区(下称‘北都’)规划中的核心引擎,‘北都大学城’(及毗邻的新田科技城)被寄予厚望。如何吸取传统科技园区的经验教训,将其打造为真正的港版‘硅谷+大学城’,是香港城市与经济转型必须作答的课题。

一、理想图景:三位一体的产城融合复合体

必须指出的是,对于北部都会区大学城(及毗邻的新田科技城)究竟该建成什么样,香港社会各界远未形成共识。高校学者担忧过度强调产业化会削弱学术自由与国际排名;地产与商界对长周期的硬科技投入抱持观望;市民与青年则疑虑其会否沦为无助于本地向上流动的‘变相地产项目’或单功能高教区。

在笔者看来,要打破这些疑虑与分歧,北都大学城绝不能重走传统高教园区或土地开发的旧路,而应被重构为一个具备三大核心特征的创新生态系统:

  • ‘无界融合’的空间与机制:打破传统大学‘围墙’,实行‘楼上实验室、楼下孵化器、隔壁企业研发中心’的近距离物理交织,实现基础研究、中试转化与资本撮合的极低摩擦对接。
  • ‘离岸+跨境’的双重要素枢纽:依托香港普通法系与国际化环境吸引全球顶尖创客,同时利用深港合作机制,形成‘香港研发、大湾区转化、全球应用’的死循环。
  • ‘产城人融合’的高质量生活圈:摆脱‘白天繁忙、夜晚空城’的单功能园区弊端,配套高质量人才公寓、国际化小区与文体设施,以低成本、高质量的宜居环境留住青年科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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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镜鉴:吸取本土发展的正反经验

回顾香港过去二十余年的创科探索,以香港科学园为代表的本土实践积累了宝贵的孵化与共享平台经验,但也暴露出若干深层瓶颈,这为北都大学城提供了直接的镜鉴:

  • 规避‘产学研物理割裂’:过往园区与高校在空间上相对独立,导致‘教授做科研’与‘企业做市场’之间存在无形屏障。北都大学城必须在规划初期实现高校与产业用地的交叉混用。
  • 补齐‘中试与微制造’短板:传统园区偏重办公与研发空间,缺乏容纳样机测试与先进制造的中试(Pilot Plant)场地,导致不少成果在跨越‘从0到1’后因本地缺乏转化载体而流失。北都大学城必须预留高标准工业楼宇,承载高附加值的微制造与生物医药中试。
  • 摆脱‘地产收租’逻辑:不能将园区运营降格为简单的土地出租或写字楼租赁,而应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硬科技VC’模式,以股权投资深度绑定企业成长。

三、 深水区破局:针对新卡点的制度与路径重构

2026年8月24日,发展局公布洪水桥/厦村片区首标由包含科技龙头与房企在内的六企联营体接揽,正式落地非价格方案占7成的‘双信封制’;紧接着在8月31日,立法会进入逐条审议《北部都会区发展条例草案》的阶段。这两大标志性节点表明,香港在‘造城’的法治保障与招商模式上已迈出实质性步伐。

然而,主体法例解决的是行政授权,双信封制解决的是入场门坎。随着法案步入法定落地期,深水区博弈的重心正迅速转移到‘入住后的运营生态、深港法例的微观对接以及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落地’等第二代卡点上。决策层需要提出更具穿透力的制度创新:

1. 建立‘双信封’后的履约动态考核与退场机制

以‘双信封制’招商打破了传统的地产卖地逻辑,但防范‘承诺不兑现’是后期监管的关键。发展局与地政总署在制定片区批地条款时,应打破传统‘一次性出让’模式,在招商合同中嵌入‘阶段性产业KPI对赌’,将企业承诺的研发开支、专利转化及人才导入与地租、税收优惠挂钩;对连续多年未达标者,建立土地与厂房的‘二级市场强制回收与重组机制’,彻底封堵‘以科技之名行地产之实’的漏洞。

2. 打破高校与企业的‘KPI壁垒’,重构收益共享机制

高校追求论文与学术声誉(周期5–10年),企业追求商业回报与现金流(周期1–3年),两者天然存在周期错位。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在评估大学科研资助(RAE)及分配绩效拨款时,建议设立专门的‘产业转化与IP独家许可’指标权重;创新科技署则可配合推行‘企业出题、高校答题’的联合研发模式。

同时从根本上改革知识产权(IP)分配体系:大幅提高科研人员及团队在成果转化中的股权与收益占比(可放宽至70%以上),并给予出资中试的企业优先独家许可,以利益纽带强行拉通产学研链条。

3. 北都刊宪后续需通过‘附属法例’精准构建‘跨境要素离岸沙盒’

《北都条例草案》的核心在于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附属法例。然而,真正的难点在于主体法例通过后、首批附属法例落地时的‘两制’细化与责任追溯。

以AI训练数据与生物样品为例,仅有‘白名单’框架无法消除科研人员对数据安全与合规的顾虑。创新科技及工业局与律政司在牵头与内地网信等部门协商制定首批附属法例时,应明确引入‘免责沙盒(Safe Harbor)’机制——在北都大学城内划定数字与生物科研特区,设立深港联合合规仲裁机制,实行‘数据入盒脱敏、算力跨城调配、结果脱机审计’,以具体的附属法例条文扫除深港科研合作的后顾之忧。

4. 填补中游‘中试死谷’,构建‘政府首亏+耐心资本’生态

大学城内最易断裂的是从实验室样机到商业化量产的‘中试阶段’(0.5到1.5)。这类项目风险极大,传统银行不敢贷、商业风投嫌太早。特区政府可依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联合香港科技园公司设立‘北都概念验证与中试补偿基金’,通过政府资金承担初始风险(First Loss),撬动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高风险领域,专门为大学城内的硬科技项目提供‘中试与微制造’的资金屏障。

结语

规划刊宪是起步,深水治理定成败。北部都会区大学城要真正成为港版硅谷’,必须跨过从‘卖地建楼’到‘制度重构’的坎。

在‘十五五’对接与香港首个五年规划的交汇点上,北都大学城不仅是一块土地的开发,更是香港突破传统地产依赖、重构创新基因的战略试金石。唯有以精准的履约监管约束市场、以灵活的利益机制激活高校、以严谨的附属法例护航要素流动,香港才能在 AI 与硬科技的全球竞逐中,真正将北都打造成为不可替代的离岸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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