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郑建雄因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洋山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作出,相关公示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行业主体与公众监督。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海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从业资质核验、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郑建雄 违法案由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102000209-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522*******5715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5 作出处罚机关洋山港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郑建雄,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10200020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22*******5715,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山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海事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广大船员群体严格落实船舶与船员法定文书的如实填报要求,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的合规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郑建雄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法定代表人郑建雄,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揭阳市榕城区仙桥篮兜仙桥头东侧。
事件点评
本次洋山港海事局对船员郑建雄作出的500元罚款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船员文书填报违规的常规监管处置,仅涉及船员个体的轻微违法情形,未关联任何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信誉及业务开展造成直接影响,也未涉及行业性的监管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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