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包挂面,包装上印着“手擀”;买一瓶酱油,瓶身上写着“0添加”;买一块猪肉,商标叫“壹号土猪”。你以为是手工擀的、零添加的、散养的土猪,结果发现“手擀”只是商标、“0”只是商标、“土猪”也只是商标——产品本身跟这些词没半点关系。2026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宣布对“多半袋”“德子土”等1127件带有欺骗性的商标宣告无效,截至目前已累计对3351件此类商标宣告无效。这些商标当年是怎么注册成功的?注册了为什么又被宣告无效?消费者看到这类商标该怎么判断?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张晓来说说这个问题。
一、已经注册的欺骗性商标,为什么会“翻车”?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违反这条规定的,不管注册了多久、用了多久,都可以被宣告无效。常见的欺骗性商标有几种类型:一种是用“土”“手擀”“0添加”等词汇让消费者对原料或工艺产生误解,比如某企业把“德子土”注册成商标,在直播间拼成“德子土鸡”来卖;另一种是在分量上做文章,把“多半袋”注册在方便面上,配合广告让人以为分量更多;还有拿功能说事的,比如“省电王”注册在电器上,让消费者以为真有省电功能;也有把传统文化概念拿来注册的,“绣茶”本是一种茶饼工艺,有人注册在奶茶上,法院认定构成欺骗性商标。
这些商标当年能注册成功,原因是商标审查只是看申请材料,没办法提前判断以后会被怎么用。企业通过拆分文字、改变组合方式,在实际使用中把商标和产品名称混在一起,绕过了审查。但只要被发现存在欺骗误导公众的情况,照样可以被宣告无效。
二、消费者遇到这类商标,该怎么判断?
第一,看商标和商品之间有没有“直接联想”。普通商标不会让消费者直接联想到产品的某项特征,比如“华为”用在手机上,你不会觉得“华为”描述的是手机的功能或品质。而“多半袋”“省电王”“土猪”这类商标,消费者看到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产品分量多、省电、是土猪。
第二,看包装上商标和商品名称是不是“混在一起用”。“德子土鸡”就是商标“德子土”加上商品名称“鸡”拼出来的,企业在实际使用中模糊商标和商品名称的界限,让你以为商标就是描述产品特征的词。如果你看到一个词分不清它到底是商标还是产品说明,很可能就是踩了“文字游戏”的坑。
第三,发现被误导了可以投诉举报。新修订的商标法新增了投诉举报机制,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投诉。买到的产品名不副实,保留包装和购买凭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三、经营者需要注意什么
对经营者来说,商标注册不是“文字游戏”。玩“多半袋”“土猪”这类花招,注册了也能被宣告无效,已经卖出去的产品还可能面临赔偿和处罚。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要求严格规制通过商标实施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已累计驳回超过127万件带有欺骗性的商标申请。与其注册一个随时可能出问题的商标,不如老老实实把产品做好。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商标注册或维权的具体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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