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湖州衙门,日头刚过正午。

苏轼正在官署里批阅公文,一顶官轿突然停在衙门口。轿里下来的是太常博士皇甫遵,身后跟着两名御史台差役。皇甫遵没有寒暄,只说了句:"本官奉旨勾到,请子瞻先生这就随行。"他取出一封文书,举到苏轼面前。

苏轼被这阵仗吓住。他以为死到临头,私下跟老仆人商量怎么办。据宋人笔记,他当时"魂飞魄散",差点当场自尽。是随行的通判祖无颇死死拉住,告诉他这是公文押解、不是赐死,他才定了定神,换上朝服出见。这一拉,把一个文人的命,从湖州官署的台阶上,拽回了东京御史台的牢房里。

一个天下最好的诗人,仕途正盛的知府,就因为一篇谢恩表里写了几句自嘲的话,被当场夺职、押解进京、关进了大狱。关了一百三十天。这就是北宋最著名的一桩文字狱:乌台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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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上表里的十二个字

苏轼为什么会被抓?表面看,是他在到任湖州时写的那篇《湖州谢上表》。

新官上任,照例要向皇帝递一道谢恩折子。苏轼在这篇应酬文章里,夹了两句很"不合时宜"的自嘲:

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意思是:我知道自己笨,赶不上如今这班新提拔的朝官;我也知道自己老了,不会惹事,或许还能管管小老百姓。

这两句话,放在散文里是自谦,放在党争白热化的元丰年间,就是一根引线。

最先咬住它的是监察御史何正臣,六月里抢先上奏,说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借谢表欺君。紧接着,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舒亶、国子博士李宜之等人轮番上阵,弹章一封比一封重。舒亶说得最狠,他从这两句里读出"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

什么叫"无复人臣之节"?就是说你苏轼嘴上说"追不上新进",实际是在骂皇帝提拔的人、骂皇帝推行的新法;嘴上说"老不生事",实际是在讽刺朝廷多事。一句话,定性成"诽谤朝政、讥讽天子"。

这就是典型的"揪字眼"。一篇几十字的谢表,被这帮人拆开、放大、上纲上线,一个字一个字地往"怨望""不臣"上靠。苏轼不是头一个倒霉的,但他是把这种手段推到极致的那个。至于沈括早年抄录苏轼诗稿进呈、却被神宗搁置,那是远因,真正把火点起来的,是七月里这份谢表。

诗,变成了罪证

光一篇谢表,还撑不起一个大狱。李定们的第一步,是把苏轼过去十年写的诗,全部翻出来,一首一首拿去对号入座。

这才是乌台诗案最核心、也最荒唐的地方。苏轼的诗,咏景、咏物、咏怀,写的是山水、是节令、是兄弟情、是人生感慨。可在审讯者眼里,这些诗全都是"讽刺新政"的暗号。

试举两例。

一例。苏轼写过《山村五绝》,里头有句"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舒亶说,这是讽刺朝廷的青苗法,把农家子弟都赶进城里了。苏轼在狱中供认,说确实如此。

另一例最著名。苏轼在徐州写过一首《王复秀才所居双桧》,咏的是庭院里两棵高耸的桧树:

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

字面意思:这树根扎到地底深处,也没有一处弯曲,世上只有蛰伏在九泉之下的龙,知道它的正直。

这本是一首托物言志的咏树诗,夸主人品格刚直。舒亶等人却把它解成了谋反。宰相王珪在神宗面前这样奏报:陛下您是飞龙在天,苏轼却说什么"九泉之下的蛰龙",这不是暗指他自己是条"蛰伏的龙",有觊觎神器、觊觎皇位的心吗?

"蛰龙"二字,一下被推到谋逆的高度。苏轼的命,就悬在这两个字上。

可皇帝神宗听到这个解释,反应却出乎所有人意料。据叶梦得《石林燕语》记载,神宗听完王珪的弹劾,只是淡淡说了句:

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

意思是:写诗的人,怎么能这样穿凿附会?他明明是在咏一棵树,关我什么事?

王珪当场语塞。旁边站着的章惇补了一句:龙未必专指天子,人臣也可以称龙,诸葛亮就被叫作"卧龙",东汉还有"荀氏八龙",难道他们都是君王?说得王珪哑口无言。这句"彼自咏桧,何预朕事",是整场诗案里最耐人寻味的一笔。皇帝亲口把李定们苦心经营的"谋逆"定性,轻轻拨了过去。这也说明:所谓"蛰龙"谋反,从头到尾是一场借题发挥的政治表演,连皇帝本人都觉得牵强。

乌台:那座柏树上的监狱

苏轼被押到东京,关进的是御史台狱。为什么叫"乌台"?这是个很有画面感的典故。

汉代御史府里种着柏树,常有几千只乌鸦在上面筑巢,晨去暮来,所以后人管御史台叫"乌台",也叫"柏台"。苏轼被关进来的,就是这片"乌鸦栖宿"的囚笼。

进了牢房,苏轼心里一片漆黑。他觉得自己必死无疑,因为李定这帮人摆明了要置他于死地,皇帝开头态度又很严厉。他连日常服用的青金丹都藏了起来,准备一旦被判死,就吞药自尽。

恐惧到极点,苏轼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他和长子苏迈约了一个暗号。他叮嘱苏迈:送饭时如果送的是菜和肉,说明案子还有缓;如果改送鱼,说明情况不妙、可能要问斩。谁知有一天,苏迈因银钱用尽,出京去借,把送饭的事托给一位远亲代办,却忘了交代这个约定。那位远亲好心,觉得苏迈天天送菜太单调,特地做了条熏鱼送去。

苏轼一看碗里的鱼,登时眼前一黑,以为大限已到。

第二件,他趁此时,给弟弟苏辙写了一首诀别诗,《狱中寄子由》: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诗里,他把皇帝比作"如天"的圣主,把自己比作"愚暗"的小臣,说自己是"自亡身",罪有应得。但他最牵挂的不是自己,是弟弟,是他那十口之家,是"与君世世为兄弟"的来生之约。他把诗卷好,托给待他友善的狱卒梁成,嘱其转交苏辙

这封信送出的时候,苏轼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死了。他万万没想到,这封"遗书"后来会传遍天下,成为乌台诗案里最让人心酸的一页。据说它辗转送到神宗手里,皇帝看了,一时也很感动。后来苏辙果然上书,愿把自己的官职全捐出来,给哥哥赎罪。

审讯室里,一群人在"找诗"

苏轼在狱中,经历了好几个月的审讯。御史台对文人,不像对杀人犯那样动大刑,而是换了一种更折磨人的方法:逼供。或者换个更准确的说法:逼"认罪"。

审讯者要苏轼交代,自己写的哪些诗"讥讽新政",一首一首供出来。这就是《乌台诗案》这份案卷的由来。它是后来被完整保存下来的一份审讯档案,里面苏轼的供词、李定舒亶们的按语,全都清清楚楚。正因为这份案卷留下来了,后世才能完整看到,一场文字狱是怎么被"做"出来的。

据案卷记载,苏轼被要求逐首交代自己诗的"本意"。他一首首辨认,有的一口咬定"无讥讽",有的则承认"此诗讥讽朝政",有的被审讯者硬是解释成讽刺。审讯者要的,不是诗人的"本意",而是一份能让皇帝点头的"罪状"。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苏轼供状",其实是控方和被告在一个极不平等的处境里,一寸寸咬出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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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苏轼难堪的,是被牵连的"同党"。因为诗案,和他有诗文往来的司马光、范镇、王诜、张方平、黄庭坚、苏辙等人,全都被卷了进来。王诜因为是驸马都尉,又与苏轼交情最深,被御史台指为"泄漏密命",削除一切官爵,成了仅次于苏轼的二号人犯。其余司马光、范镇等人,各罚红铜二十斤。一张由诗文织成的网,把大半个文官集团都罩了进去。据案卷统计,受牵连的有三十九人。

大理寺判了,御史台不认

案子审到今天,出现一个极有意思的转折,也是全案最见"人心"的地方。

审讯完了,按宋朝的司法程序,接下来该由大理寺"检法"量刑,也就是对照法律条文,给出判决意见。

大理寺给出的初判是四个字:

当徒二年,会赦当原。

意思是:按律,苏轼该判两年徒刑;但正好遇上朝廷的赦令,他的罪应当赦免,免予处罚。说白了,大理寺从法律角度认为,这就是个"刺几句诗"的轻罪,够不上大狱,更够不上死罪。

御史台不干了。李定、舒亶看到这个判决,勃然大怒。他们上奏皇帝,要求对苏轼"特行废绝",也就是依法外加重惩,彻底废黜。有意思的是,李定舒亶的奏状里没有一点司法层面的争辩,没有指出大理寺的判词哪里错,只说这个结果不对,起不到惩戒"旧党"的作用。他们不跟大理寺讲法,跟着皇帝讲人。

这时,负责复核的审刑院站了出来。审刑院复核对,支持大理寺。它给出的结案判词有两条:一是苏轼"当徒二年";二是"会赦当原",赦令对苏轼有效,应免罪;三是奏请依皇帝圣旨,对苏轼加以"特责",即贬谪处分。

最后拍板的,是神宗。他一锤定音:戴罪贬谪,贬为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意思是:给一个"副使"的虚衔,发配到黄州,但不许他碰任何政务。

李定、舒亶们费尽心机罗织的一桩"谋反大案",最后定谳成一个"贬谪"。这个落差的背后,正是大理寺、审刑院,与御史台、皇帝之间,一场无声的角力。朝堂上写诗的人有罪,但还不至于死;朝堂上想杀人的人很凶,但没杀成。

皇帝的秤

苏轼的命,最后是保住了。但让他活下来的,不是李定们的宽宏,也不是他自己认罪认得好,而是一杆"秤":皇帝的秤,和各方力量共同压下去的秤。

营救苏轼的力量有好多股。

第一股,是苏辙。他在《为兄轼下狱上书》里说,自己"早失怙恃,惟兄轼一人相须为命",如今兄长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请求朝廷宽赦;"臣欲纳在身官以赎兄轼",愿以自己的一官半职换兄长一命。手足之情,字字见血。

第二股,是章惇。此人是变法派宰相,跟苏轼私交不错,也出面替苏轼说话。

第三股,是王安礼,王安石的亲弟弟。他进谏神宗说:"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论罪人。"

第四股,是最有分量的,神宗的祖母、太皇太后曹氏。她当时正病重,跟神宗提起当年仁宗皇帝得了苏轼、苏辙兄弟,回宫喜容满面,说"吾今又为吾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可惜自己老了用不上,是留给子孙的。如今你把苏轼下狱,真令人难过,求陛下垂慈。据说神宗听了,心里也跟着动容,说"尚未定谳",安抚祖母。

第五股,是王安石。他已罢相,退居金陵,听到消息,上书神宗,说了一句流传至今的话:

岂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

意思是:哪有大治之世,杀一个才华的人的道理?当年苏轼和王安石政见不合,是政敌;可到了要杀人这一步,王安石站了出来。这话分量极重。

而最终关键的,还是神宗自己心里的那杆秤。他既讨厌苏轼写诗讥讽新法,又不屑于用一句"蛰龙"去杀一个文人。他听了"彼自咏桧,何预朕事",心里其实早就定了:这案子可以办,但罪不该死。所以当御史台的气势汹汹,撞上大理寺、审刑院的"当徒二年",再撞上那一票求情的人,皇帝顺水推舟,把案子落到了"贬谪"的刻度上。

诗案之后,留下哪些记载

乌台诗案能成为后世反复研究的对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留下了好几份互相参差的记载。它们之间的差异,恰恰说明这桩案子的"真相",从一开始就被不同立场的笔写成了不同的样子。

第一份,是宋代人编的《乌台诗案》案卷。这是审讯档案,苏轼的供词、李定舒亶的按语一应俱全,是还原审讯过程最直接的材料。但它有一个天然的缺陷:这是审讯方的记录,苏轼的"认罪",未必等于他的"本意"。

第二份,是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作为编年史,它把元丰二年十二月苏轼责授黄州的诏令、案件经过,用极简的笔法记了下来。它承认苏轼因"诗文"下狱,还对大理寺"当徒二年,会赦当原"、御史台反对、审刑院复核的过程,有相当完整的记载。这是最接近官方司法过程的记录。

第三份,是《宋史·苏轼传》。正史的写法,落在"李定、舒亶、何正臣摭其表语,以为诽谤"一句上,承认这是"摭"出来的罪名,多少带着点替苏轼鸣不平的味道。但它同样没有展开审案的细节。

第四份,是各种各样的宋人笔记。叶梦得《石林燕语》记"蛰龙"事,留下了神宗"彼自咏桧,何预朕事"那句最关键的软话;孔平仲《孔氏谈苑》记皇甫遵到湖州"拉一太守,如驱犬鸡"的情形;王巩《闻见近录》补了章惇怼王珪"呸,舒亶的唾液也可啖么"的场景;陈鹄《耆旧续闻》则详细记了太皇太后曹氏求情的那段对话。这些多是追忆或传闻,未必都确凿,但恰恰因为有了它们,乌台诗案才从一个枯燥的案卷,变成一个让人揪心的故事。

这四份材料放在一起,就出现一个耐人寻味的落差:案卷和正史,都承认苏轼"因诗获罪";但诗到底"罪"到什么程度,案卷说得最重,正史说得最轻,笔记又补了皇帝态度的反转。这落差本身,就是一场文字狱最真实的注脚。

黄州,那片荒洲之上

元丰三年正月,苏轼被押出京城,踏上了去黄州的路。

黄州是长江边上一座荒凉的小城。苏轼在这里,连俸禄都领不全,俸禄太少,养不活一家人。他就在城东的一片坡地上开荒种田,给自己取名"东坡居士"。

就是在黄州这片苦地上,苏轼写出了他一辈子最好的作品。念奴娇·赤壁怀古,前后赤壁赋,定风波。都是他在黄州被贬的几年里,对着长江、对着赤壁、对着风与月写出来的。

后人常说一句话:如果没有乌台诗案,苏轼也许是北宋一个锦衣玉食的太守;正因为有乌台诗案,才逼出了那个"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苏东坡。

这话有道理,但不全对。苏轼的伟大,不是被诗案"成全"的,而是在诗案之后,没有垮掉。一个人在牢里待了一百三十天,以为自己会死,出狱后还能写出"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这样的人,才是真本事。

这案子到底在审什么

回到那个问题:苏轼被关一百三十天,到底犯了什么罪?

能确证的,有两层。

第一层,苏轼确实写过不少调侃、批评新政的诗。他反对王安石变法,觉得新法扰民,这种情绪在诗里是真真切切的。所以,李定们弹劾苏轼"讥讽朝政",不算完全凭空捏造。这是苏轼自己后来也承认的。

第二层,也是更重要的一层,李定舒亶们要做成的,是另一回事。他们要把苏轼写成"谋逆",把一句咏桧树的"蛰龙",穿凿成"觊觎皇位"。而这一步,连皇帝本人都不买账。神宗一句"彼自咏桧,何预朕事",把李定们精心搭建的"谋反"高楼,轻轻推倒了。

所以乌台诗案的真相应是:一半是真牢骚,一半是罗织。苏轼的"罪",是"讥讽朝政",但被他自己的政敌,用最恶毒的方式,放大成了一桩"谋反案"。这场官司,表面在审一个文人的诗,实际是一场党派倾轧。李定多年前就与苏轼有过节,舒亶们要借弹劾立威邀功,他们把一桩本来可轻可重的文字纠纷,一路抬进御史台,抬到皇帝的案头。

而神宗最终没有杀苏轼,不是因为李定们仁慈,恰恰是因为他跟李定们不是一条心。他用一句"彼自咏桧",把这事从"谋逆"降回了"贬谪",又借助大理寺、审刑院的"当徒二年",给李定们的杀心上了一道锁。这是皇帝对党争的一点点制衡,也是苏轼命里的一线天。

至于苏轼每一首诗真正想表达什么,时间的风沙早把它磨得模糊,谁也无法一一确证了。能确证的是:那个七月午后,湖州衙门里一个写诗的人被押走,从此,诗与罪,在中国历史上,被钉在了一起。这一钉,就是上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