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立法的形式助推中国律师行业改革发展
□ 蒋敏
新修改的律师法已于2026年8月28日对外公布,并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的每一次修改完善,都能推动相关行业的改革与进步。此次修法系统回应律师行业当前面临的现实课题,既是对律师行业发展取得成果的认可,也为今后律师行业的前行以立法的高度指明了方向。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新修改的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广大律师只有严格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从业基本要求,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述规定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践成果的法治化,对于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乃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都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让律师行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始终心有方向、行有定力。
二、健全执业权利保障制度
新修改的律师法第五条在“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新增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一修改吸收了2015年“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确立的制度经验,也与近年“两高”、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一脉相承,使执业权利保障的制度位阶由规范性文件正式上升为国家法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识逐步提升。此次修改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机关,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全社会尊重律师职业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本质上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目标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平等主体之间,还是在私权利与公权力之间,律师都如同法治轨道上的“泄压阀”,使矛盾通过法律程序有序释放、依法化解,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最终维护的是司法公正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新增的第七条规定:“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由此首次写入律师法,是对中央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部署的关键落实。
随着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企业出海成为热潮。中国律师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方式是陪伴客户“走出去”,而“走出去”的立足点是合规。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就是要帮助中国企业读懂规则、用好规则:既以合规守住底线,行稳致远;更以对规则的深入把握,在规则之内赢得先机。
四、加强公益法律服务统筹引导
新增的第四十六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加强统筹和组织引导。”
一个行业成熟与否,非常重要的方面是看其如何回馈社会。普遍、自觉地参与公益,正是律师行业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此次修改强调“统筹”与“组织引导”,将有利于更好汇聚广大律师的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便捷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
总之,此次修法把律师行业多年积累的经验共识郑重写入国家法律,既为行业发展树立起新的里程碑,更应视作行业走向成熟的鲜明标志。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期待在新的起点上,中国律师行业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继往开来,为谱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汇聚更多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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