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保险论坛)
9月1日,人保财险发布公告,本公司与中元经纪、中盛国际签订了三方协议。根据三方协议,中元经纪将其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中盛国际,本公司与中元经纪的业务合作协议自三方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
公告还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期间,本公司向中元经纪支付的经纪佣金分别为人民币1.84亿元及人民币1600万元。于终止日期,业务合作协议下尚有少量已发生的业务处于结算阶段,其中个别分期业务因周期较长,经纪佣金的结算需较长时间。本公司将密切跟进结算情况并确保实际发生的经纪佣金不超过业务合作协议下厘定的年度上限。除上述尚未支付的经纪佣金外,自终止日期起,本公司与中元经纪于业务合作协议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本公司与中元经纪均不再就业务合作协议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
中元经纪为在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经纪机构,具有全国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主要开展产险、寿险及再保险经纪业务。于本公告日,中元经纪是人保金服的全资子公司。
中盛国际是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保险经纪业务。于本公告日,中盛国际是人保民和的全资子公司。人保民和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订立三方协议的原因及效益
保险经纪是本公司销售渠道之一,本公司与众多保险经纪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中元经纪和中盛国际均是本公司合作的保险经纪公司。鉴于人保金服拟向独立第三方转让中元经纪全部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元经纪将不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的子公司,从而降低在资源整合和业务协作方面的优势,且其不再属于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经计及中盛国际作爲本公司之间接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进行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具有战略协同优势,因此,经三方协商,拟将中元经纪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予中盛国际。
2026年8月19日,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中元经纪100%股权,转让底价3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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