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深夜,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禁渔期内查获一起非法电鱼案件,4名涉案人员被当场抓获,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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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2时许,执法人员在巡查白沙长河巴南湖水域时,发现湖面灯光异常晃动,疑似存在非法捕捞行为。执法队员随即抵近目标,亮明身份后开展现场核查,当场查获正在使用电力设备捕鱼的熊某清、胡某辉、胡某栋、胡某4名男子。经查,4人明知该水域为禁渔区且处于禁渔期,仍实施电鱼作业,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电捕工具一套,包括电瓶、逆变器、带电线竹竿、电抄网等,另有塑胶船1艘、电力推进器1台。船舱内发现鲤鱼、草鱼、鲢鱼、鳡鱼、鲌鱼、刁子鱼等多种野生鱼类,成鱼与幼鱼均遭电击捕捞,总重70.5公斤。电鱼属毁灭性捕捞方式,易造成鱼类大面积死亡,破坏水体生态链条,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损害。

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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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为期十年的全面禁渔政策,洞庭湖及其支流水域均属重点禁渔区域。当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保持禁捕高压态势,聚焦夜间及偏远重点水域,加密巡查频次,严查隐蔽偷捕行为,对非法捕捞坚持零容忍。(万威、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