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台市富安镇一起电鱼案的举报人再次发声,矛头直指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案件处理至今没有明确结果,举报人提出的多项质疑如同石沉大海。更令人不解的是,相关执法人员被指与涉案人员的哥哥同桌吃饭,而另一名涉案人员至今未被处理。面对质疑,沉默不是答案,东台渔政需要一份经得起检验的书面答复。

质疑一:执法权归属,岂能成为“拖延”的挡箭牌?

举报人表示,此前反映问题后,得到的回应中反复强调“执法权归属”问题。但执法权归属是内部程序,不是对外不处理、不答复的理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期待的是结果,而不是听一句“归我们管”之后便再无下文。如果执法权确实在渔政大队,那么为何案件推进如此缓慢?如果不在,那又该由谁给出明确说法?一句“执法权归属”搪塞了事,消耗的是群众的信任。

质疑二:执法人员与涉案人哥哥吃饭,到底吃的是什么饭?

这是举报人最无法接受的一点。据举报人反映,相关执法人员与涉案人员的哥哥有过一次聚餐。这顿饭发生在案件处理期间,无论是否有意,都难免让人产生联想。是普通的人情往来,还是存在某种“沟通”?公众有理由怀疑,这顿饭是否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渔政大队对此没有任何公开说明,是觉得不值一提,还是不敢回应?一顿饭看似小事,放在执法者身上,就是公信力的大事。

质疑三:只处理一个,另一个涉案人员为何“隐身”?

举报人明确指出,电鱼行为涉及两名涉案人员,但最终只有一人被处理。另一人为何至今没有下文?是没找到,还是“不认识”就草草了事?如果“不认识”就能成为不追责的理由,那么执法的严肃性何在?选择性执法,比不执法更可怕。它传递的信号是:有关系、有人脉的人,可以轻松过关;没有背景的人,才会被处理。这样的执法,如何让群众信服?

我们要的不是情绪,是一份书面答复。

电鱼破坏水域生态,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群众举报,是对执法的信任。如今,信任正在被消耗。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如果认为自己依法履职,就应该拿出书面答复,逐条回应质疑:案件处理到哪一步?为何只处理一人?执法人员与涉案人家属吃饭是否属实?执法权归属问题是否影响了案件推进?

一份书面答复,既是对举报人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交代。如果连书面答复都给不出,那所谓的“执法权归属”就真的成了一句空话。

最近每年都有电鱼电死人,举报是保护生态环境,更是救赎他们。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东台渔政,请用行动证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人员”,一顿饭也换不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我们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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