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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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是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损害赔偿、执行拍卖处置股权案件当中认定价款、损失金额、财产拍卖底价的核心定案证据。如果评估时缺少财务账册、不动产、对外投资、应收债权等关键资料,评估价值严重失真,法院可能作出错判。
那么,股权评估基础资料缺失导致错判能否申请再审?如何举证?
评估资料严重缺失,有可能构成再审事由,能否再审的判断标准:“资料缺失是否足以造成原审对股权价值这一基本事实认定错误,且该错误直接影响最终裁判结果”。
一、实务当中两条重要边界:
1. 若评估机构已经在评估报告中“明确披露资料不全、评估受限风险”,你在原审收到评估报告后,没有在异议期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认可该评估基础条件。后续再以资料缺失为由申请再审,通常会被驳回。
2. 若评估机构隐瞒资料缺失事实、未作出风险提示;法院明知关键材料缺失,却没有责令公司提交财务资料、也未依职权调取,直接采信失真的评估结论,此种情形再审成功率更高。
二、可以启动再审的典型情形
1. 缺失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纳税申报表等核心财务凭证;
2. 遗漏公司名下房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子公司股权、大额应收账款等重大资产;
3. 股权标的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账册,承办法官未责令提交,在基础材料残缺情况下直接采信评估;
4. 评估报告没有披露资料受限事项,隐瞒评估瑕疵;
5. 评估价格和股权真实市场价值差距巨大,该差价足以改变原审判决结果。
反之,如果只是次要、非核心资料缺失,不会对股权估值产生实质性影响,一般达不到再审条件。
板块一:证明原审股权评估存在基础资料缺失、程序瑕疵
1. 原审完整评估报告、评估异议回复、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
2. 阅卷调取的评估机构工作底稿,证明哪些关键资料并未收集;
3. 你在原审阶段向法院提交的《调取财务账册申请书》《责令公司提交资产资料申请书》以及送达回执;
4. 收到评估报告后提交的书面异议书。
举证目的:证明案涉股权评估的基础素材不全,评估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板块二:证明被缺失的资料,对股权价值具备决定性影响
1. 再审阶段新调取的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2. 不动产登记簿、知识产权证书、对外投资工商档案;
3. 公司重大业务合同、应收账款回款凭证;
4. 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出具的专家意见书,说明缺失资产会造成估值偏差幅度。
举证目的:缺失材料属于股权估值必不可少的依据,缺失后评估结论必然失真。
板块三:证明评估结果与股权真实价值严重背离
1. 同一时期该股权对外转让合同、交易成交价;
2. 公司历年分红记录、资产处置文件;
3. 同行业、同类股权的可比交易案例;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单方事后委托作出的新评估报告不能单独直接推翻原审评估结论,仅作为价值偏差的佐证材料,需要搭配专家意见、原始资产证据一并提交。
板块四:原审程序存在过错,提升再审成功率
1. 原审庭审笔录,证明你当庭就评估资料不全提出过异议,法官未处理;
2. 能够证明法院未责令标的公司提交财务账册、资产材料的相关材料;
3. 评估报告未载明资料受限、风险披露的原文截图。
四、再审申请书说理写作要点(核心)
不要笼统表述“评估不准、价格偏低”,需要精准说理:
1. 逐项列明具体缺失哪几项关键评估资料;
2. 说明该类资料属于股权价值评估不可或缺的基础素材;
3. 论证资料缺失直接造成评估结论严重失真;
4. 原审判决以该份失真评估报告作为定案依据,导致股权价值这一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5. 再审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重新委托评估后予以改判。
周军律师提醒,股权评估基础资料缺失导致错判,能否申请再审,取决于该“错判”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条件。核心在于判断“资料缺失”是否导致了“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者是否出现了“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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