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不少小区里都有便民超市,方便居民购物、取快递。但呼和浩特恒大城北区的郝女士却因为邻居开的超市,头疼不已。
郝女士家住恒大城北区一楼103室,房子交付后一直空置,最近打算装修入住。可她发现,隔壁104室被改造成了一家超市,还兼营三家快递驿站。货品堆满了楼道,甚至摆到了她家门口。郝女士说,最严重的一次,单元入户门都进不去。
郝女士多次和经营者韩女士沟通,也向物业和社区反映过,但问题始终没解决。社区网格员也曾要求清理,可清理后过一段时间又会重新堆放。
记者采访时,超市经营者韩女士表示,她已在此经营七年,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超市有两个门,一个通向楼道,一个直通小区院子。她承认曾堆放过货物,但已主动清理。
不过,韩女士也坦言,这个超市是全家的生计来源,房租合同已续签,无法立即搬离。她希望与房东和郝女士协商。
记者随后向新城区丁香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多次调解,这次又专程约回在外地的房东,与郝女士一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经营者承诺只开放另一侧通道,保证入户门畅通,并计划明年搬离,104室不再用于经营,给予一年缓冲期。
内蒙古台特约评论员、内蒙古自治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李永强认为,“住改商”问题在老旧小区中并不少见,其核心矛盾在于经营需求与居住安宁之间的平衡。个案的解决固然重要,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如何从制度层面为这类纠纷提供长效的化解路径。
李永强:韩女士与郝女士的邻里摩擦,表面是杂物堆放,实质是“生存权”与“安居权”在公共通道上的短兵相接。它触及城市社区治理中一个重要问题,“住改商”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这里边没有某一方的“恶”,而是制度供给需要给邻里关系一个可预期的答案。
首先,我们必须厘清一个基本法理: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非某一人家的“附属仓储”。营业执照赋予的是经营资格,不是对公共空间的占用许可。韩女士“开了七年”的事实,并不能将违法行为“自然合法化”。而物业与社区的多次调解未果,恰恰暴露出基层治理在面对“住改商”时的疲软,劝说多于约束,协调代替执法,最终把本该由规则厘清的问题,推给了邻里之间的反复博弈。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许多新建小区的规划设计中,商业配套与住宅空间的物理区隔本就模糊。“便民超市”的便利性被高度赞扬,但其对居民隐私、安全、卫生的负面性却被系统性低估。当快递驿站的嘈杂、货物堆放的杂乱、外来人员的穿梭成为常态,所谓的“便利”便成了强加于邻居的生活成本,邻居让渡自己居所的安宁,为多数业主的便利、个别商户的经营买单,这不是文明社会的“善”,而是必须警惕的隐忧。
值得肯定的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务实地理出了三方可接受的缓冲方案:保证通道畅通、另寻新址、给予一年过渡期。这一结果虽非完美,但它明确了“搬离经营”是最终归宿,而非永远保持暧昧。
但个案的和解不能替代制度反思。为何一个明显的侵权事实,需要耗时耗神、惊动记者、跨市约谈房东才能找到解决的起点?我们的社区规约、《物业管理条例》、市场监管登记审核之间,是否缺少一道“住改商”更科学的管理机制。城市治理的精度,在于能预见问题。当“住”与“商”在物理上无法完全隔离,规则就必须跑在纠纷前面,要明确什么可以做、在哪里做、做到什么程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