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郑亚欣

男子冒充“资源咖”,虚构合作方、网购假印章伪造合同。经石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谎称有门路骗走牌友22万元的成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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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马某听闻钨钢涨价,认为倒卖钨钢有利润,想起牌友成某曾多次表示自己有人脉、有门路,遂联系成某,提议合作收购废旧金属“钨钢”生意。成某谎称可牵线某“资源咖”徐某,并介绍A、B两家公司负责人向某与马某对接收购事宜。马某信以为真,邀约发小管某共同参与。

此后,成某以合同保证金等名目为由,先后要求马某、管某转账共计22万元。其间,三人分别与A、B两家公司签订了废旧钨钢收购合同。然而,项目迟迟未能启动,马某、管某多次要求与徐某、向某见面沟通均未果。二人察觉异常后经多方查证,发现徐某根本不认识成某,A公司也无名为向某的员工,方知受骗,随即报案。

经查,成某从未联系过徐某,而是使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冒充徐某,一人分饰两角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以此骗取马某、管某的信任;所谓的公司负责人“向某”亦纯属虚构,所签合同系其网购假印章后伪造。成某骗取钱款后,未开展任何项目对接工作,将全部赃款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债务。

今年6月15日,该案移送石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定,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的量刑建议。

今年7月9日,石首市检察院依法对成某提起公诉。8月18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开展商业合作时,切勿轻信“熟人门路”“内部关系”等说辞。务必擦亮眼,若对方提前要求缴纳保证金、诚意金等款项,需高度警惕,切勿向私人账户大额转账。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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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