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体切坡建房活动会造成自然山体地质环境条件改变,所形成的工程边坡往往高度大、坡度陡,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近年来浙江已发生的地质灾害中80%以上与山体切坡建房活动有关。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山体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什么是切坡?
切坡,是指在丘陵山区为获取工程建设所需的平整场地,通过开挖山体、削缓斜坡,在自然山坡上形成的人工开挖面。自然坡面与人工切坡的特征对比十分鲜明。
切坡在各类工程中应用极为普遍,山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完全避免。
《通知》共提出4个方面、10条政策措施↓↓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阶段切坡建房活动源头管控
严格避让地质灾害风险区
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按照“精度就高、源头防治”的原则,全面衔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
新增商服、住宅和工业等用地布局要尽量避让山坡高陡的区域,从严避让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隐患点和重点风险防范区(含避让搬迁后核销的历史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
尽量避免切坡活动
各地应当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地质灾害防护要求和措施纳入到详细规划中,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加强竖向设计,优化用地布局,引导新增建房项目尽量避免进行切坡活动;确实无法避免的,要严格控制切坡高度和坡度,避免形成高陡边坡。
加强用地审批阶段切坡建房活动过程管控
加强用地选址“空间适配”
各地要引导建设单位在建房项目立项前期,运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开展“空间适配”,强化建房项目用地红线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叠合比对,优化选址选线,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涉及切坡活动的建房项目,各地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强化切坡可行性、边坡稳定性的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边坡防护措施。对顺层切坡、土体厚度大的山体切坡以及切坡高度大的边坡,要严格进行论证。
加强建房项目边坡防护建设要求管理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涉及切坡建房活动的批次建设项目,各地核定规划条件时,应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通过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提出边坡防护工程配建要求,形成项目建设要求,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实施监督管理。
加强竣工验收阶段切坡建房活动闭环管控
做好边坡防护工程的验收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涉及切坡建房活动的建设项目,各地要会同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议事协调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谁切坡、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配建边坡的防护工程验收工作,严格落实配建边坡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建边坡防护工程的专家验收意见要单独出具。
加强边坡防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涉及切坡建房活动的建设项目,要将建设要求纳入“多验合一”内容。各地在办理竣工验收时,要结合配建边坡防护工程的专家验收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落实整改。
加强农村切坡建房活动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加强农村住房安全选址
各地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或合理制定“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的科学选址。参与建房选址现场踏勘和部门联审时,要全面核实切坡情况,充分考虑农村住房建设及其边坡防护工程的用地需求。积极引导农户避免在崩塌、滑坡威胁区、泥石流沟内、高陡山坡下及沟口、崖边,以及岩土体结构松散或岩层顺层的山坡区域选址建房。
加强农房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各地要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做好农户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按评估结论指导农户落实相应防范处置措施。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遭受地质灾害且治理成本较高的区域,或者削坡后可能增加地质灾害风险的区域,原则上应另行选址。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新建农房办理农转用审批流程时,要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作为报审要件;对存量宅基地进行切坡建房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时,要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作为报审要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先治理后许可”的管理模式。
加强农房建设切坡活动的指导
对涉及切坡建设农村住房的,各地要督促所在地乡镇(街道)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加强对农户切坡施工全过程的指导,并提醒农户及时做好边坡防护工作和临坡侧墙体加固工作。
对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做好治理工作,未完成治理前要纳入地质灾害隐患库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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