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喜德县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行为,严厉惩处失信被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邱云龙
户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东河镇南风一巷18号1栋1单元4楼2号
身份证号码:510821200010106012
执行案号:(2026)川3432执99号
执行依据:(2025)川3432民初266号
未履行金额:30016.75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致使执行到位者,向其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被执行人:王希华
户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曲岸街9号5栋1单元9楼902号
身份证号码:510722197907041272
执行案号:(2024)川3432执367号
执行依据:(2023)川3432民初75号
未履行金额:2598898.65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致使执行到位者,向其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被执行人:解昌有
户籍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镇鹦哥村公所田尾巴社10号
身份证号码:532123198311103915
执行案号:(2023)川3432执657号
执行依据:(2023)川3432民初199号
未履行金额:79572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致使执行到位者,向其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喜德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举报电话:0834-744911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线索属于申请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信息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
来源:金阳县人民法院、喜德县人民法院
编辑:何君、郭舒曼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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