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2日晚,

广东湛江吴川市

一名5岁女童

因急性过敏,

脸部、眼部明显肿胀,

到黄坡镇中心卫生院急诊。

因家长与当班张姓医生沟通不畅,

医生拒绝接诊并离开,

最终由副院长到场为孩子处置。

一周后,

孩子妈妈彭女士

接到匿名电话得知,

涉事医生于当晚11时许,

在孩子的电子病历“既往史”一栏,

写下“刁蛮”二字,

且除该词外无任何病情记录。

一个才 5 岁的小姑娘,

因为一次急诊就医的争执,

被医生在全省联网的电子病历既往史一栏,

写下 “刁蛮” 两个字。

病历是什么?

是记录病情、辅助诊疗的医疗档案,

不是医生宣泄情绪、标记病人的黑名单。

这位医生自己坦言,

写下这两个字,

目的就是以后不想再接诊这家人。

一句话就暴露了问题本质:

他把医患之间短暂的争执,

直接变成了贴在孩子身上、

全省互通的标签。

孩子才五岁,

懂什么叫争执?

所谓 “刁蛮”,

本质是家长在孩子过敏急诊、

求医无门时的焦急质问。

急诊,

本就是救急的地方,

面对急症患儿,

首要责任是处置病痛,

而不是记下情绪矛盾,

给患者建档拉黑。

要知道,

电子病历全省互通,

这份记录一旦留在系统里,

未来孩子再去省内其他医疗机构看病,

这条备注就会被其他医生看见。

无端的标签,

可能悄悄改变别人对这个孩子的判断。

医疗档案承载的是客观病情,

不该夹带个人好恶,

更不能用来 “记仇”。

有人说,

只是两个字而已,

不必小题大做。

这从来不是两个字的小事,

是公权力、公共医疗系统边界的大事。

医生手握病历录入权限,

这是岗位赋予的专业权力,

不是用来记私怨、设门槛的工具。

公共医疗,

讲究一视同仁,

不能因为一次口角,

就把患者打入另册。

如今当地卫健局已经立案调查,

病历也完成修正,

“刁蛮”二字已被删除,

但这件事留下的警示不能抹去:

医患之间难免沟通摩擦,

矛盾可以投诉、可以协商,

但绝对不能拿病历当武器,

把私人恩怨写进医疗档案。

手握落笔的权力,

下笔就该有分寸。

病历写的是病痛,

不是偏见;

记录的是病情,

不是恩怨。

如果病历可以随便写下主观好恶,

那患者的隐私与尊严,

又该靠什么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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