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财经的学生被送进电子厂打螺丝,学艺术的女生被安排去水上乐园做表演 。 央视近期曝光的职校实习乱象,扯下了这块领域的遮羞布,本该是教学延伸的顶岗实习,早已异化为一条 “卖人头” 的灰色产业链,数百名学生的时间、体力与青春,被层层转手、层层抽成,变成学校与中介稳赚不赔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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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央视网 9 月 3 日的报道,这条利益链的分成露骨得刺眼,工厂支付给中介的用工成本是每小时 25 元,中介抽成后给到学校 20 元,最终落到学生手里的仅剩 15 元。按 300 名学生的规模计算,每月工作 26 天、每天 10 小时,仅靠时薪差价,学校每月就能净赚 39 万元。除了工时抽成,还有明码标价的 “人头费”,在广东某电子厂的案例中,中介向学校按每人 500 元支付费用,学生入职先付一半,干满实习期再结清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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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工企业而言,这更是一笔性价比极高的账,招聘正式工月薪三四千,还要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而使用职校实习生,底薪仅一两千,无需承担社保成本,还能随时调整用工规模。学生熬的每一个通宵、流的每一滴汗水,最终都折算成了工厂的成本结余、中介的服务费、学校的创收,唯独处在链条最底端的劳动者,没有拿到匹配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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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刺痛人心的是学校角色的彻底异化。报道中有个细节格外刺眼,带队老师的核心工作是 “死死看住学生,保证资产不流失”。本该是学生权益的监护者、教学实习的组织者,就这样沦为了看管 “劳动力” 的监工。当学校把学生当成牟利的商品,当实习从教学环节异化为强制劳务,身处其中的学生不仅要承受与专业无关的高强度重复劳动,在身心承压时更是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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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维权难的背后,是两道难以逾越的关卡。

第一是法律身份的尴尬。按照现行法律,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度的直接保护,加班费、工伤保障、社保权益都无法直接适用劳动法规,维权只能走民事侵权或合同纠纷路径,时间成本、举证成本都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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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议价权的完全不对等。很多实习只有学校的口头承诺,既无书面协议,也没有工资条、正式考勤记录,一旦产生纠纷难以举证;更关键的是,学校往往手握 “毕业证”“学分” 的筹码,以不完成实习不予毕业相要挟。对寒窗多年、只差毕业的学生而言,几乎没人敢拿自己的前途去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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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针对职校实习乱象,教育部早已明令禁止,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性、高强度劳动,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 80% 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但规定之所以屡屡空转,核心在于监管权责的错配,教育主管部门有管理职责却无劳动执法权,面对企业违规用工往往只能督促学校自查,而自查的结果大多是轻描淡写、不了了之;劳动监察、市场监管部门有执法权,却不直接归口管理职校实习,最终形成了监管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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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身处其中的学生,该如何守住自身权益?首先要做的,是全程留存完整证据:考勤记录、排班表、工资凭证、与老师及企业的沟通记录、工作场景影像,形成闭环证据链,让维权有据可依。其次要明确薪资标准,对照当地最低工资与同岗位薪酬水平,拒绝模糊报价和口头承诺,确保劳有所得。

最重要的是守住健康底线,遇到伤身的高强度岗位、强制熬夜的排班,优先保护自身安全,必要时主动寻求法律援助,让违规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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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制度层面的漏洞,已有业内专家提出监管优化建议,将职校实习的监管主体从教育部门调整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劳动监察直接介入执法;判断标准不再纠结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而是以是否存在实质雇佣事实为依据,让学生在工资、工时、工伤等方面获得底线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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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的本义,从来不是廉价打工,而是走出课堂接触实操、增长本领。我们从不排斥年轻人在实践中吃苦历练,但绝不能接受本该成长的机会,变成被层层收割的生意。年轻人踏入社会的第一课,该是专业的成长、规则的指引,而不是冰冷的利益算计,和被利用的无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