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改名,去掉“精神病”三个字,病耻感就能消失吗?
南方传媒书院 陈安庆
2026年以来,郴州市精神病医院更名为郴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更名为防城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株洲市三医院加挂“脑科医院”牌子。短时间内,至少五家公立精神病院密集摘掉了“精神病”三个字。它们的理由高度一致:破除病耻感,让那些怕被贴标签的人敢走进医院大门。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9年,是湖南省地市州首家公立三甲精神专科医院。院方在更名公告里说:“这不仅仅是一次名称的变更,更是一场关于‘病耻感’的破冰行动。”过去不少人因为怕被贴上标签,哪怕失眠严重、情绪崩溃,也宁愿硬扛着。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同样提到,“精神病医院”的名称让部分群众产生距离感,更让许多需要帮助的患者因顾虑而迟迟不敢求助。株洲市三医院院长李小斌说得很直白:“去掉标签化的称谓,能够打消很多群众的心理负担”。
但这件事远不止“换块牌子”那么简单。
一、为什么“不约而同”改名了
表面上看,是各家医院各自的决策:郴州换“六院”,防城港换“四院”,株洲换“脑科医院”。但把它们放在一起看,背后有几个共同的推力。
国家层面的政策风向。株洲市三医院更名揭牌仪式上,市卫健委负责人明确指出,此次更名是“株洲落实国家‘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及‘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科技项目的具体实践”。国家层面对精神卫生和脑科学的重视,为各地医院更名提供了政策窗口。
服务范围的扩大倒逼名称更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在更名后明确转型为“精神疾病诊疗+全民心理健康服务”双重定位,从重性精神障碍救治延伸到焦虑、抑郁、失眠、青少年心理干预等全人群需求。株洲市三医院也提出构建“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支持”全链条服务体系。一家医院如果既要看重性精神病,又要看普通失眠抑郁,继续叫“精神病院”确实不合适。
破除“病耻感”是长期未解的难题。早在2014年,安徽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就将“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第一名称。十几年过去了,各地仍在以同样的理由推进更名。澎湃新闻评论一针见血:“十余年后,仍有多所医院以‘破除就医心理壁垒、消除病耻感’为由选择更名,显得些许无奈,更凸显扭转偏见的艰巨”。
上海有一条著名的俚语:“侬600号出来额啊”——宛平南路600号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地址,这句话在上海话里是骂人“脑子有问题”的意思。一个地址能变成骂人的话,说明“精神病”三个字在社会日常里已经被污名化到了何种程度。如今“600号”主动做起了文创、月饼、画展,试图用另一种方式消解这个标签——和郴州换“六院”一样,都是在同一场漫长的“去污名化”战役中各自为战。
“病耻感”是横亘在患者与治疗之间的隐形高墙,几十年推不倒,换块门牌也未必推得动。
二、换牌匾容易,换人心难
更名能撕掉“精神病”的文字标签,但无法清除附着其上的社会偏见。
精神疾病患者的额外压力,多源于难以摆脱的“病耻感”——他们担心被贴上标签,进而自我封闭,陷入“疾病发作→遭遇歧视→病情加重”的恶性循环。在戈夫曼的《污名》理论中,被污名化的群体承受的不是疾病的生理后果,而是“身份受损”的社会后果。郴州换“六院”,株洲换“脑科医院”——新名字能撑多久不被污名化,取决于社会观念改变的速度。但标签是社会互动的产物,只要社会互动中对精神疾病的态度没有根本变化,新的名称也会在较短时间内“染上”旧的污名色彩。
哈尔滨精神专科白渔泡医院的案例就是警示:这家医院在15年间先后使用4个名称,通过不断更名试图切割不同时期的诊疗责任,导致患者家属对医院性质的认知越来越模糊。从传播学角度看,这属于典型的“符号替换陷阱”——改变了能指,但所指的负面社会意涵仍在原地。
从语言人类学的视角看,“精神病院”这个词组之所以具有如此强的污名效力,是因为它在社会语义网络中处于一个特殊的节点位置——“精神”与“病”的组合,在汉语文化语境中被自动关联到“思维不可控”“行为不可预测”“社会身份丧失”等一系列负向标签。
符号互动论认为,语言不仅描述现实,它同时建构现实。
当“精神病院”成为一个高频使用的贬义隐喻,它就不仅是地点指称,更是一整套社会排斥机制的符号锚点。
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言:“语言的边界即世界的边界”——当一个词在公共话语中被反复绑定额外的负面意涵,它就不再是中性指称,而是一整套社会排斥机制的符号锚点。
而破除锚点,仅靠改名字是不够的——你需要重构整个话语场域的权力分布。
福柯在《临床医学的诞生》中早已揭示:医学空间的分割与命名本身就是一种权力技术。“
精神病院”这个名称的污名化,不是因为这个词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它指向的空间,在权力结构中已经被定位为“理性的他者”。
标签可以撕掉,偏见却会自己长脚,跟着你换的新门牌一起走进来。
三、全网怎么看这件事
支持派:更名是“社会破冰”。
封面新闻评论指出,医院更名是“温柔且有效的社会破冰”,褪去带有偏见的传统称谓,能够弱化大众对精神疾病的恐惧与污名化。郴州“六院”的更名公告里有一句话被反复引用:“这里,正在成为一座让所有人放下顾虑、安心求助的心灵驿站”。
质疑派:改名不治本,关键是提质。
封面新闻评论同时提醒,“更名只是治标,提质才是治本。去标签化不能止于改牌匾、换名称。部分地区仅完成名义升级,却未同步优化诊疗环境、科普宣传、人文服务,老旧的服务模式和固化的诊疗思维没有改变,依旧难以真正消除社会偏见”。
看透派:十几年了还在改,说明偏见根本没变。
澎湃新闻评论说:“十余年后,仍有多所医院以‘破除就医心理壁垒、消除病耻感’为由选择更名,显得些许无奈,更凸显扭转偏见的艰巨”。这让人想起一个词叫“语义饱和”——一个词看久了会失去意义,一个标签换多了也同样会失效。
正如柳永在《蝶恋花》中所写:“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些医院为了破除偏见,一次次更名,这份执着值得尊重,但光靠执念换来的,有时只是憔悴后的原地踏步。
四、一个更深的追问:谁在定义“正常”?
从福柯的视角看,“精神病”的标签不只是医学诊断,更是社会规训的工具。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指出,“疯癫”并非一种自然状态,而是被理性社会话语所构建的“他者”。谁有权定义什么是“正常”,谁就有权将不符合标准的人划入“异常”的范畴——这是一种话语权力的运作。
当社会将某种心理状态定义为“病”,并以此区分“我们”与“他们”,标签就完成了它的规训功能:让被贴上标签的人自我怀疑、自我隔离、自我否定。医学社会学的“标签理论”同样指出,当一个人被贴上“精神病患者”的标签后,其社会身份会覆盖其所有其他身份特征,成为解释其一切行为的第一参照系。
郴州“六院”的更名,本质上是试图用符号的替换来挑战这套话语权力——当“精神病院”变成“六院”,那个用来区分“我们”与“他们”的界标就被拔掉了一根。但界标拔掉之后,界线的痕迹还在。
更深的追问在于:诊断标准本身也在变动之中。从DSM-III到DSM-5,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经历了多次重大修订,每一次修订都在重新划定“正常”与“病”的边界。有些曾经被视为“病”的状态被移出诊断体系,有些过去不被承认的状态被纳入——这说明“正常”的边界本身就是流动的、被建构的。如果诊断标准本身都在不断移动,那么固定在某个标签上的污名又凭什么不能移动?
五、真正的难题不在门诊大厅
郴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院长说:“从‘精卫’到‘六院’,变的不仅是一个称谓,更是郴州对全民心理健康服务的一次全新定义”。但更关键的问题是:你换了名字,那个失眠三年不敢进门的年轻人,真的敢走进来了吗?
一位网友在评论区留言:“我不是怕病,是怕别人看我的眼神。”这句话被反复转发。它说出了病耻感最真实的那一面——不是医院叫什么名字的问题,是社会上每一道目光的问题。
这件事真正的难题不在门诊大厅,在大街上。在家庭里,在每一句“别跟人说你去过那里”的叮嘱里。少用一句误解给他人贴标签,多用一份理解去接纳不同。那句话听起来像口号,但它指向的恰是消除污名真正需要走的路,而那块新挂的牌匾,只是那条漫长道路上的第一个路标。
换牌匾是诚意的起点,但离终点还很远——偏见需要一代人去稀释,而牌匾只需要一个下午挂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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