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叫得欢,就怕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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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黄之锋在庭上表示认罪。依照法律规定,黄之锋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黄之锋此前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2024年11月19日被判囚4年8个月,目前正在赤柱监狱服刑。2025年6月,他因涉嫌本案在狱中被捕及起诉。

黄之锋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香港动乱期间,跳得最高,叫得最欢,他与香港罗冠聪等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机构和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并阻挠香港特区政府执行法律造成了严重后果。

黄之锋等人打着民主,港人独立的旗号,实际上是干的分裂国家的勾当,如果真为香港人民着想,就应该向特区政府通过合理渠道表达合理诉求,而黄之锋等人却勾结外国机构煽动爆乱,进行打砸抢烧活动,还直接危及香港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给特区政府和香港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其行为严重触犯国家安全法和香港刑法,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今,在国家法律和特区政府的刑法面前,只能撕掉虚伪的面孔,乖乖地认罪伏法,当时跳得有多高,现在就摔得有多痛,现在旧刑加上新罪,最高可判无期,黄之锋完全是咎由自取,最有应得,老老实实地在监狱接受改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