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星宇107人事件
2026年夏,常州星宇车灯清退107名应届生,以“个人原因离职补半月薪”或“调岗车间”二选一施压。8月25日人社通报定性“方法简单生硬”,停职“人力资源总监”;8月27日致歉,补3个月求职补贴加6个月工资兜底;9月2日董事长鞠躬。学生将材料译投大众、奔驰、港交所、欧盟CSDDD,触发供应链调查与IPO问询,股价147跌至74,企业被迫升级补偿。
该学生劳动纠纷维权事件,被国内自媒体称为是“告洋状”。一时间,公共舆论场域瞬间沸腾。“告洋状”在中国有着特定的政治含义,自媒体的叙事表达无疑是对各方赤裸裸的羞辱。同时,一股极端舆论主张将“告洋状”,列入黑恶势力予以打击,此言论顿时形成了次生舆论事件。
本文以该次生舆论为样本,四重归因,落于一个判断:制度理性凸显人性冷酷,绝对理性脱离伦理束缚后,便开始系统性地自我毁灭。
二、归因一:学生维权最优路径的被迫选择
针对星宇的辞退,学生走的是并行救济:国内渠道同步,境外投递作杠杆。结果是:境外20天出致歉+3+6月+股价腰斩;国内45天只出“沟通生硬”四字。对应届生:一裁两审实务12-18个月,秋招窗口不可逆;2N对不满半年者仅1个月工资,企业算得清“仲裁输是从利润出,学生耗是从人生出”。属地监管定性停在“沟通生硬”,问责落在查无此人的岗位。
所谓“告洋状”,其本质是学生维权的最优成本选择!
表:学生维权路径对比(星宇样本)
维度
国内路径(应然/法定)
国内路径(实然/星宇样本)
跨境投诉(星宇样本)
渠道
劳动仲裁→一裁两审;人社监察;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
留证、12333、等人社通报
译投大众/奔驰供应链合规、港交所ESG、欧盟CSDDD
耗时
法定45天结案,延期不超15天
实务12-18个月;45天仅出“沟通生硬”四字
20天内触发调查、致歉升级、补偿跳至3+6月
代价承受方
企业违法成本(2N赔偿)
学生:秋招窗口不可逆、背调施压、2N仅1月工资
企业:股价147→74、大众奔驰审查、港股问询压力
定性/结果
违法解除→继续履行或2N
“方法简单生硬”+查无此人岗停职
致歉+补3月求职补贴+6月工资兜底
问责穿透
决策层承担法律责任
决策层免责,问责虚设岗
客户/监管双压,企业被动升级
学生主观意愿
首选(信任国内制度)
先走此路,被磨成“沟通生硬”后被迫并行
作为杠杆开启,非崇洋
制度理性评价
程序完备=已尽责
通报+停职+致勇+补补偿=台账全绿
被标为“告洋状”=威胁政治安全
三、归因二:“告洋状”舆论——戏谑国内司法权威性
国内官媒舆论,素来注重宏大叙事宣传,特别是国家独立之类的表述。特别是在1949年之后,党带领人民成立新中国之后,彻底实现了国家的独立,而这种“独立”的政治语境意味着“尊严”。
在历史语境中,百年前找领事叫告洋状,百年后投港交所也叫告洋状;百年前衙门定轻、领事压重,百年后人社定轻、欧系客户压重。宣传语“有司可断、毋恃外邦”复读百年,实例“官断软、外压硬”也复读百年。
地主家出了一个不争气的傻儿子,被另一个穷儿子借外人的手治了,你让这地主的面子往哪里搁嘛!
轻飘飘的一句“告洋状”,这巴掌打的可不轻啊!!
四、归因三:打击“告洋状”——绝对安全优先下的三重漠视
正因为这巴掌打的不轻,因此网络才有言论抛出,主张将“告洋状”列入“黑恶势力”予以打击。
该观点立论为国家政治安全,并以政治安全的优先性原则,凡是给国内政府抹黑的事情,给境外敌对势力递刀子的事情,有违国家政治安全的事情,都应当属于是被打击制裁的范围。毕竟,“饿死事下,失节事大”、“存天理,灭人欲”嘛!
然而,基于该论点的前提条件,其漠视了以下三重事实。
其一,漠视企业的不当行为—— 星宇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5条),以"个人原因离职补半月薪"或"调岗车间"二选一胁迫解除(规避第48、87条2N赔偿),但这一具体违约行为被"方法简单生硬"四字收口;决策层无人担责,问责落在查无此人的"人力资源总监"虚设岗上。
其二,漠视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常州人社8月25日通报定性"沟通生硬",未认定违法解除,未依第85条责令加倍赔偿;整改无时间表,停职查无此人岗即宣告结案。
其三,漠视学生群体的正当利益—— 107名应届生被单方毁约,秋招窗口不可逆,求职季被背调施压拿捏;他们先走国内渠道(留证、12333、等人社),后投境外是用星宇自己签过的ESG合规规则反制,属于民事维权范畴。
在次生舆论场中,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立论,是将司法权威架在绝对安全基座上,所牺牲的是客观事实的是非价值判断。
五、归因四:多个实例——同一套语法的历史复现
在正式得出个人的观点之前,我先举例以下事例进行对比,战争AI、红色高棉与克隆技术。
如下图所示:
维度
战争AI
红色高棉
星宇事件(告洋状)
克隆人禁令(对照)
目标
摧毁敌方节点、清除威胁
一举建成农业共产主义
绝对政治安全 / 舆情不出海
(伦理主动设限)
手段选择
自主杀伤、误伤率自评
清空城市、设立杀人场(S21)
通报四字、查无此人岗、黑恶标签
禁止生殖性克隆(联合国宣言)
必要性机制
算法自评(误伤率可接受)
制度自评(革命必要成本)
制度自评(维稳收益>个体公道)
伦理前置审核(不可算入代价)
个体命运
平民编入“附带损伤”分母
人口清为“阶级杂质”
学生窗口编为“维稳成本”
“人”被保护为不可拆解主体
纠错者命运
反战者被标为叛国
异议者被送入杀人场
跨境维权者被标为“告洋状/黑恶”
(科学家自我约束,无需纠错)
同构语法
目标自定·手段自择·必要自评
→ 无伦理恶自动输出
同左
同左
主动拒绝该语法:能做 ≠ 该做
六、立论:理性价值、绝对理性的边界、伦理价值、政治伦理的价值
理性提供可测量、可控制、可操作的工具,是文明的地基。制度理性将目标分解、手段计算、结果预期,本身不坏。
然而,理性一旦脱离外部约束,自定目标、自择手段、自评必要,把所有东西编进可计算矩阵,恶便成为系统默认输出。这不是某个人的堕落,是每个人“按规则办事”时,系统自动生产的“恶”。
“神”的定义是理性的边界,理性可以无限探索,但神却是探索的边界。伦理是人身上的神性,它不是用来自计算的,它是人对“什么是善、什么不可逾越”的感知。伦理不是约束,是保护,是防止人类自我毁灭的屏障。越过那条线,理性会把自己活活算死。克隆人禁令即明证,人类在培养皿前守住神性,因为知道越过之后理性会把人变成零件库。好像,现在的缅甸电诈园区都在做这件事情。
政治伦理不是给权力套枷锁,而是权力不被自己烧掉的防火层。政治伦理保护的是权力的自我存续。缺乏政治理论,权力会进入死循环:冷酷维稳→信任撤退→更多人绕开→权威流失→更重冷酷补窟窿。拔掉防火层,权力之刃会更锋利,但反噬也会同比累积。
七、结束语
制度理性凸显人性冷酷,不是因为它做了什么坏事,而是用完备的程序证明自己的正确性。若缺乏是非善恶的伦理判断,仅以制度安全为前提,当制度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保安全时,那么制度必然会系统性的生产“恶”,而它所牺牲的必然是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我并不想鼓吹人的神性,但我相信伦理的重要性。
此外,再说一点,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告洋状”是否应列入黑恶势力之列,由《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而不是用情绪、立场等因素,决定行为或犯罪构成要件。
陈浩 记于知止堂上
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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