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那个开设计公司的老伙计老郑拉着我帮他看账。他们给一个自由设计师结了包装设计的钱,又请一位退休高工做了技术咨询,财务小赵都是扣完个税,剩下的钱一打就付了。
我问他一句:这俩人的增值税,你们扣了吗?
他在那头愣住了:增值税?那不是公司跟公司之间才有的事吗,个人还能有增值税?
这事儿不怪他。干了四十一年会计,我知道大多数老板和财务都卡在这一处。财政部、税务总局9月4日公布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2026年第28号,9月3日成文,白纸黑字写着:从今年11月1日起,你公司向自然人买这七类服务——研发、软件、设计、咨询、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文化、教育——付钱的一方,也就是你公司,得帮对方把增值税扣下来、代缴给税务局。
有人可能觉得,个人那点劳务费还用得上扣增值税?真得扣。增值税法今年1月1日施行以后,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本来就要缴增值税,可自然人这头零星、偶发,让他自己跑税务局申报不现实。国家就让付款方代劳——你公司本来就要帮他扣个税,顺手把增值税也扣了,等于搭个便车。
听到这儿肯定有人松口气:那是不是以后给个人付一分钱都得扣?也没那么绝对。这里有两道门槛。员工受雇拿的工资薪金不征增值税,你给自家员工发工资,不在这办法里头;再一个,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是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这个标准是2026年1月1日起从500元提上来的。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没到1000元的,不用扣。
但有一句话我得说在前头:一旦达到起征点,是全额计算缴纳,只对超出那部分算的想法定要吃亏。这条很多人栽过跟头,我早年在所里给人查账,就见过把起征点当免征额用的,一笔账差出好几千。
我拿老郑那笔算给他看。请自由设计师做包装,约定含税价1.03万元,简易计税征收率3%,应扣的增值税就是1.03万÷(1+3%)×3%,正好300块。他一年请好几个外援,这笔税默默就漏了。等11月1日施行,税务一核,该补的补。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向纳税人追缴,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还有个时间点,我怕有人理解岔了。1月1日到10月31日这十个月里发生的业务,不是不用交税——那期间的税,按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自然人自己申报。你公司要是以为"没到11月不用管",那几个月的账照样是个窟窿,只是到时候追的是对方那一头。
给老板三句话,现在就能动手:把供应商名单里"自然人"那部分拉出来,自由设计师、外聘讲师、退休返聘的技术顾问都算上;合同价款写清楚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别到扣税时扯皮;付款前跟对方说一声"税我帮你扣了",代扣凭证留好,免得事后为那几百块吵架。对了,还有一条是给自然人那头的——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应当主动告知扣缴义务人,这是办法里给自然人定的义务,也顺带提醒一句。
我干会计四十一年,见过太多"以为不关我事、结果被追着补"的账。新规11月1日就落地,名单现在就理。
舍下老脸,觉得有用的点个赞,关注收藏转发给身边开公司的朋友,让他们也把"给个人付钱"这道税核一核。
#老会计 #老会计算账 #增值税 #代扣代缴 #自然人 #财税新规 #老板必看
热门跟贴